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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延江股份: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2023-10-27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58               证券简称:延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4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
相关要求,拟对《股东大会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四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            第四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
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
计划;                                      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非由职工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非由职工

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 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
的报酬事项;                                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

算方案、决算方案;                          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
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本作出决议;                                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或其他证券             (八)对发行证券作出决议;
及上市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本章程;
    (十)修改本章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 事务所作出决议;
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二)审议批准本议事规则第五

    (十二)审议批准本议事规则第五 条规定的对外担保事项;
条规定的对外担保事项;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 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总资产 30%的事项;
计总资产 30%的事项;                        (十四)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人发

    (十四)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人发 生的交易(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
生的交易(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 保除外)金额在 3,000 万元人民币以上,
保除外)金额在 3,000 万元人民币以上, 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
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 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
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                       (十五)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

    (十五)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 途事项;
途事项;                                    (十六)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六)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七)审议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 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
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

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之二十的股票事项;
                                            (十八)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
                                         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二条     股东大会拟讨论董         第二十二条      股东大会拟讨论董
事、监事选举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中 事、监事选举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中

应充分披露董事、监事候选人的详细资 应充分披露董事、监事候选人的详细资
料,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料,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          (一)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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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个人情况;                                等个人情况;
   (二)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二)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 东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
联关系;                                    联关系;
   (三)是否存在不适合担任公司董              (三)是否存在不适合担任公司董

事、监事的情形                              事、监事的情形
   (四)披露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四)披露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五)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或其他              (五)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或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六)交易所要求披露的其他重要              (六)交易所要求披露的其他重要

事项。                                      事项。
   除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监事              除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监事
外,每位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当以单项 外,每位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当以单项
提案提出。                                  提案提出。

                                               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
                                            之一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
                                            选人,并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
                                               前款规定的提名人不得提 名与其
                                            存在利害关系的人员或者有其他可能
                                            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关系密切人员作
                                            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不变。以上修订事宜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