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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孚信息:中孚信息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公告2023-08-30  

证券代码:300659         证券简称:中孚信息         公告编号:2023-065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二个行权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召开了第
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
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审批及实施概述
    1、2020 年 3 月 1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当日,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
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 年 3 月 13 日至 2020 年 3 月 22 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的姓名和职位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
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 年 3 月 26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0 年 4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
了《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
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0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
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
权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193 人调整为 192 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116.55
万份调整为 116.05 万份。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195 人调整为 194
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57.05 万股调整为 156.55 万股,预留权益不变。
    5、2020 年 5 月 15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
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关于暂缓办理刘海卫先生在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中获授限制性股票登记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
    调整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 185.68 万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
46.56 万份。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45.969 元/份。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数量为 250.48 万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62.72 万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价格为 22.925 元/股。
    6、2020 年 5 月 25 日,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
期权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股票期权授予日为
2020 年 4 月 22 日,登记完成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25 日。在股份登记过程中,有
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授予的股票期权 1.20 万份,因而公司本次股票
期权实际授予对象为 190 人,实际授予数量为 184.48 万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
21,242.60 万股的 0.87%。
    7、2020 年 6 月 5 日,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本次限制性股票的
授予日为 2020 年 4 月 22 日,上市日期为 2020 年 6 月 5 日。在股份登记过程中,
有 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2.00 万股,因而公司本
次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对象为 191 人,实际授予数量为 248.48 万股。激励对象
刘海卫先生所获授的 19.20 万股限制性股票暂缓登记,因此本次实际登记的激励
对象共 190 人,而本次实际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29.28 万股。
    8、2020 年 12 月 4 日,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暂缓登记完成,本次实际登记的激励对象共 1 人,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9.20 万股。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0 年 4 月 22 日,上市日期为 2020 年 12 月 4 日。
    9、2021 年 6 月 15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
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因本次激励计划中 5 名激励对象离职,6 名激励对象考核不合格,回购
注销限制性股票 70,856 股;因本次激励计划中 6 名激励对象离职,7 名激励对象
考核不合格,注销股票期权 79,576 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
    鉴于公司实施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
(2021 年 5 月 18 日)的总股本 226,689,141 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实施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5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鉴于激励对象应取得的 2020 年现金
分红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根据《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相关规定,公司应对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的行权价格为 45.719 元/份,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价格为 22.675 元/股。2021 年
7 月 23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
股票期权、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21 年 10 月 8 日,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手
续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
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对象调整为
186 名,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为 2,413,944 股;期权实际授予对象调整为 184 名,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为 1,765,224 份。
    10、2021 年 11 月 1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暂缓
登记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
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1、2021 年 12 月 13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1 年 12 月 30 日,公司
召开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回购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本次激励计划中 11 名激励对象离职,回购注
销限制性股票 85,120 股,注销股票期权 116,800 份。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对象调整为 175 名,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为 2,328,824 股;期权实际授予对象调整为 173 名,首次授
予的股票期权为 1,648,424 份。
    12、2022 年 6 月 24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
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期权行权价格
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2 年 9 月 15 日,
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本次激励计划中 13 名激励对象离职,12
名激励对象考核不合格,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153,368 股,注销股票期权 79,768
份。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实际授予对象调整为 162 名,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为 2,175,456 股;期权实际
授予对象调整为 161 名,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为 1,568,656 份。
    13、2022 年 12 月 22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
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暂缓登记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4、2023 年 3 月 30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3 年 4 月 21 日,公司
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回购注销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本次激励计划中 11 名激励对象离职(其中 1 人无限
制性股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41,920 股,注销股票期权 45,120 份;152 名
激励对象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其中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 152 名,股票期
权激励对象 150 名),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797,120 股,注销期权 579,520 份。
    15、2023 年 8 月 29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
权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原因及数量
    2022 年 6 月 24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160 人(1 名激励对象未
符合行权条件),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453,672 份。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第二个行权期实际可行权期限为 2022 年 5 月 25 日起至 2023 年 5 月 24 日止。
    故,截至前述行权期限届满之日,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
励对象人数为 160 名,其未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453,672 份。根据公司《2020 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
的有关规定,未在行权期内行权的该部分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公司将依据相关
规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上述股票期权注销
事宜。
   三、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
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注销符合《股权激励计划》、《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
生重大影响。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未行权 453,672 份股票期权。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注销符合《股权激励计划》、《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
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
期权第二个行权期未行权 453,672 份股票期权。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
与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股权激
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的原因、数量符合《激励管理办法》和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注销 2020 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