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67 证券简称:必创科技 公告编号:2023-072 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3 年 9 月 27 日下午 14:00 3、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9 月 27 日 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时间为:2023 年 9 月 2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七街 1 号汇众 2 号楼六层公司第 一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代啸宁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5 人,代表股份 62,822,679 股,占公司总股份 的 30.983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30,696,967 股,占公司总股份 的 15.139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32,125,712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5.8438%。 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631,034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311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631,034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3112%。 3、 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 证律师。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 如下议案: 1.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代啸宁先生、唐智斌先生、徐锋先生、丁 良成先生、姜明杰先生、何政达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 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结果如下: 1.1 选举代啸宁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832,22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53.85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8470%。 代啸宁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 选举唐智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832,22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53.85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8470%。 唐智斌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 选举徐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832,22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53.85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8470%。 徐锋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 选举丁良成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912,5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53.98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0,35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8.5815%。 丁良成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 选举姜明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832,22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53.85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8470%。 姜明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6 选举何政达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782,22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53.773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9235%。 何政达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余华兵先生、崔启龙先生、范晋生先生为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结 果如下: 2.1 选举余华兵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962,5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54.06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0,35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6.5050%。 余华兵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 选举崔启龙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932,22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54.01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1.6940%。 崔启龙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3 选举范晋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752,22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53.726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1694%。 范晋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陶克非、傅亚静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 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结果如下: 3.1 选举陶克非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032,22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54.17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7.5410%。 陶克非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2 选举傅亚静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062,5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54.22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0,35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2.3520%。 傅亚静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 审议并通过《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2,187,4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889%;反对 67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1%;弃权 634,509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634,50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1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30,35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30%;反对 67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7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 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