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68 证券简称:杰恩设计 公告编号:2023-041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杰恩设计”)分 别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2023 年 5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35)和《关 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 (一)会议召开方式及召开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5 月 15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 为 2023 年 5 月 15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5 日上午 9∶15 至 2023 年 5 月 15 日下午 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路 15 号科兴科学园 B4 单 元 13 楼杰恩设计大会议室一 (三)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刘炜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为 36,860,61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6199%。其中,参加现场会 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36,777,615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550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83,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689%。 参加会议的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理人共 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83,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89%。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提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提案》 会议表 决情 况: 同意 36,850,215股, 占出 席会议 所有 股东 所持 股份的 99.9718%;反对10,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2%;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7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 持股份的87.4699%;反对10,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2.53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 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提案以普通决议表决,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提案》 会议表 决情 况: 同意 36,850,215股, 占出 席会议 所有 股东 所持 股份的 99.9718%;反对10,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2%;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7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 持股份的87.4699%;反对10,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2.53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 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提案以普通决议表决,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提案》 会议表 决情 况: 同意 36,850,215股, 占出 席会议 所有 股东 所持 股份的 99.9718%;反对10,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2%;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7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 持股份的87.4699%;反对10,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2.53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 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提案以普通决议表决,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提案》 会议表 决情 况: 同意 36,850,215股, 占出 席会议 所有 股东 所持 股份的 99.9718%;反对10,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2%;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7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 持股份的87.4699%;反对10,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2.53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 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提案以普通决议表决,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案》 会议表 决情 况: 同意 36,839,415股, 占出 席会议 所有 股东 所持 股份的 99.9425%;反对2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75%;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6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 持股份的74.4578%;反对2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25.542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 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提案以普通决议表决,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提案》 会议表 决情 况: 同意 36,850,215股, 占出 席会议 所有 股东 所持 股份的 99.9718%;反对10,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2%;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7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 持股份的87.4699%;反对10,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2.53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 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提案以普通决议表决,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及监事薪酬政策的提案》 会议表 决情 况: 同意 36,850,215股, 占出 席会议 所有 股东 所持 股份的 99.9718%;反对10,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2%;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7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 持股份的87.4699%;反对10,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2.53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 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提案以普通决议表决,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提案》 会议表 决情 况: 同意 36,850,215股, 占出 席会议 所有 股东 所持 股份的 99.9718%;反对10,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2%;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7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 持股份的87.4699%;反对10,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2.53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 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提案以普通决议表决,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项目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提案》 会议表 决情 况: 同意 36,850,215股, 占出 席会议 所有 股东 所持 股份的 99.9718%;反对10,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2%;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7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 持股份的87.4699%;反对10,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2.53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 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提案以普通决议表决,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提案》 会议表 决情 况: 同意 36,850,215股, 占出 席会议 所有 股东 所持 股份的 99.9718%;反对10,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2%;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7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 持股份的87.4699%;反对10,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2.53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 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提案以普通决议表决,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泰和泰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 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 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泰和泰(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 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