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71 证券简称:富满微 公告编号:2023-026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0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0 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0日 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金迪世纪大厦1栋A座11层公司 会议室; 4、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景裕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 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9 人,代表股份 78,200,027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35.917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76,121,087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34.962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2,078,94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954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8,350,240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3.835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6,271,300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2.8804%。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2,078,94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9548%。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列席) 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审议表 决结果如下: 1. 以普通决议方式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78,198,52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1%; 反对 1,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9%;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348,7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820%;反对 1,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 以普通决议方式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78,198,52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1%; 反对 1,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9%;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348,7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820%;反对 1,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3. 以普通决议方式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78,198,52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1%; 反对 1,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9%;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348,7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820%;反对 1,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4. 以普通决议方式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78,198,52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1%; 反对 1,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9%;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348,7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820%;反对 1,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5. 以普通决议方式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78,198,52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1%; 反对 1,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9%;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348,7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820%;反对 1,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6. 以普通决议方式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办理 2023 年度银行综合授信业务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78,185,62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16%; 反对 14,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4%;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335,8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8276%;反对 14,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724%;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7. 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业 绩考核指标的议案》 本议案需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77,426,7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14%; 反对 14,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6%;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335,8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8276%;反对 14,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724%;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的徐帅律师、潘倩律师现场见 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 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 于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