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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富满微: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2023-12-13  

  证券代码:300671       证券简称:富满微         公告编号:2023-060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
关公告。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
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
程》的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参与本激励计划的人员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
人重大误解之处。
   (二)参与本激励计划的人员不存在以下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参与本激励计划的人员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下属
分、子公司,下同)任职的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以及董事会
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独立董事、监
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
女。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参与本激励计划的人员符合《公司法》《管理办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
条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我们同意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3年12月12日,向符合授予条
件的253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000万股,授予价格为25.56元/股。
   特此公告。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 12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