佩蒂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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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判断、实事求是的原则,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
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对外担保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
管要求》《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我们对截止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资金的占用情况进行了核查,结果及结论如下:
(一)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
未发现以前期间发生并延续至本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
金的情况。
(二)报告期内,公司与其他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均属于日常经营性资金往来,
均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信息披露合法合规,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资金
往来、资金占用事项。
(三)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规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
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担保逾期或涉及诉讼
的担保、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四)报告期内,公司新增的对外担保事项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担保,
且均经过了相关审议程序批准,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子公司财务
状况良好,业务发展稳定,公司能有效控制相关风险,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的财务风
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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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董事会编制的《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报告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金晓斌 李路 余飞涛
202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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