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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大基因: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2023-12-02  

证券代码:300676         证券简称:华大基因          公告编号:2023-077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大基因或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
了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2 年第五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将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授予价格由 28.83 元/股调整为 27.83 元/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2 年 11 月 18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的相
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华
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
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审核意见,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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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2022 年 11 月 21 日至 2022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
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
收到任何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2 年 12 月 1 日,
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113)。

    (三)2022 年 12 月 6 日,公司召开了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
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117)。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在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
况进行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存在利用与本激
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四)2022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
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
查意见。


    (五)2023 年 12 月 1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
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
对预留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情况

   (一)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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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9 日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于 2023 年 5 月 31 日披露了《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
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
总股本 413,914,32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0.00 元
(含税),2022 年度公司不实施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权益分派股
权登记日为 2023 年 6 月 6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3 年 6 月 7 日。

    根据《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九章第
二条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期
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
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鉴于公司 2022 年度权益
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应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
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二)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实施后,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公司股票票面金额。

   本次调整后的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为:28.83 元/股-1.00 元/
股=27.83 元/股。

   除上述授予价格调整外,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披露的《深圳华大基
因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容一致。根据公司 2022 年第
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授予价格调整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
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应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予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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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调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深圳华大基
因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关于授予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 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系公司实施 2022 年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的相应调
整。本次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调整程序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激励计划的
相关规定,且本次调整在公司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
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
案》。

    五、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 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 28.83 元/股调整为 27.83 元/股。经审核,监事会
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调整程序合法合规,
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一致同意《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认为:

    (一)公司本次调整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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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二)公司本次价格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授予价格调整及预留部分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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