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盛科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3-09-27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
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
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
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匹
配的原则,公司制定了《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为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推进及有序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
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
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激励对象的
业绩情况进行评价,以实现本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
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规模,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含子公司)任
职的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独立董
事、监事。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时和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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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内与公司或其子公司存在聘用或劳动关系。
四、考核机构
董事会是本激励计划的执行管理机构,负责本激励计划的实施。具体如下: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
导和组织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管理部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并就
绩效考核结果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报告。
(三)公司管理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并
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 2023-2025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
次,根据考核目标的完成程度核算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业绩考核指标
归属期
营业收入增长率(A) 净利润增长率(B)
以 2022 年业绩为基数,2023 年营 以 2022 年业绩为基数,2023 年净
第一个归属期
业收入增长率为 50% 利润增长率为 90%
以 2022 年业绩为基数,2024 年营 以 2022 年业绩为基数,2024 年净
第二个归属期
业收入增长率为 120% 利润增长率为 200%
以 2022 年业绩为基数,2025 年营 以 2022 年业绩为基数,2025 年净
第三个归属期
业收入增长率为 180% 利润增长率为 300%
注:上述指标均以公司年度审计报告所载公司合并报表数据为准,其中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在当年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
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公司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实际为 a,净利润增长率实际为 b。公司层面
业绩考核与公司层面归属比例的关系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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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a≥A 且 b≥B 100%
a≥A,b<B 或 b≥B,a<A 50%
a<A 且 b<B 0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予,则预留部分
业绩考核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披露之后授予,则预留部分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业绩考核指标
归属期
营业收入增长率(A) 净利润增长率(B)
预留授予 以 2022 年业绩为基数,2024 年营 以 2022 年业绩为基数,2024 年净
第一个归属期 业收入增长率为 120% 利润增长率为 200%
预留授予 以 2022 年业绩为基数,2025 年营 以 2022 年业绩为基数,2025 年净
第二个归属期 业收入增长率为 180% 利润增长率为 300%
注:上述指标均以公司年度审计报告所载公司合并报表数据为准,其中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在当年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
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公司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实际为 a,净利润增长率实际为 b。公司层面
业绩考核与公司层面归属比例的关系如下表所示: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a≥A 且 b≥B 100%
a≥A,b<B 或 b≥B,a<A 50%
a<A 且 b<B 0
(二)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内部绩效考核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
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
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
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考核结果 A-优秀 B-良好 C-合格 D-不合格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100% 6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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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激励对
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
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六、考核期间与次数
(一)考核期间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3-2025 年三个会计年度。
(二)考核次数
本激励计划实施期间每年度考核一次。
七、考核程序
公司管理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保存
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司
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八、考核结果的管理
(一)考核结果反馈与申诉
被考核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考核对象的直接主管应在考核工作结
束后 5 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对象。
如果被考核对象对自己的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与公司管理部沟通解决。如无
法沟通解决,被考核对象可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申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需在 10
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确定最终考核结果。
(二)考核结果归档
1、考核结束后,考核结果作为保密资料由管理部归档保存,保存期限至少
为五年。
2、为保证绩效记录的有效性,绩效记录不允许涂改,若需重新修改或重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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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须当事人签字。
3、对于超过保存期限的绩效考核记录、审核记录等相关资料,经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批准后,由管理部负责统一销毁。
九、附则
(一)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若本办法与日后发布实施的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存在冲突的,则以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规定为准。本办法中未明确规定的事宜,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和激励计划的规定执行。
(二)本办法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生
效后实施。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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