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意信息: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12-12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687 证券简称:赛意信息 公告编号:2023-097
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上午 11:00 在公司办公地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
知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
事 3 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会议主持人为监事会主席林立岳先生,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
了会议。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
者利益的考虑,公司根据自身经营情况和财务数据,决定回购公司股份。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
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
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说明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
回购股份》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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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回购股份方式和价格区间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
方式进行股份回购。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7.14 元/股(含),该回
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
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自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回购实施完成前,若公司实施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
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区
间,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或金额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本次回购资金总
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含)。如以回购
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含),回
购价格不超过 37.14 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538,502 股至 1,077,005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13%至 0.27%。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
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
或现金红利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将相应调整回购
股份价格区间,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如果
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提前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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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差额金额不足以
回购 1 手公司股份),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亦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依法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决
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管理层将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
决策并予以实施。
2、公司不得在下述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
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
的,公司将在股票复牌后披露对回购期限是否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
3、公司回购股份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本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七)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的授权事项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保证本次回购股份顺利实施,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授权公司管
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回购股份具体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具体的回购时机、价格和数量,具体实施回购方案;
2、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
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3、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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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依据有关规定办理与本次回购股份有关的其他事宜;
5、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对本次回购
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上述授权事宜的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
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公司
章程》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8)。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确保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0.8 亿元
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 9.5 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
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该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2)。
特此公告
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