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88 证券简称:创业黑马 公告编号:2023-026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参与 度,本次股东大会部分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18 日 15:0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8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5 月 18 日 9:15-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 7 号电通创意广场 2 号楼 B 区创业黑马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由董事长牛文文先生主持。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7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 股份 55,112,50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9267%。其中:出席现场会议 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4 人,所持股份 41,463,14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24.7719%;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所持股份 13,649,36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总股份的 8.154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表共 3 人,代表公司有 表决权的股份 558,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37%%。其中:出席现场 会议的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表 2 人,所持股份 554,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 份的 0.3313%。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所持股份 4,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总股份的 0.0024%。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公司 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55,108,5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27%; 反对 4,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554,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839%。反对 4,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0.716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55,108,5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27%; 反对 4,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554,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839%。反对 4,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0.716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55,108,5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27%; 反对 4,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554,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839%。反对 4,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0.716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55,108,5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27%; 反对 4,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554,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839%。反对 4,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0.716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5,108,5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27%; 反对 4,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554,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839%。反对 4,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0.716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2023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5,108,5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27%; 反对 4,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554,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839%。反对 4,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0.716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5,108,5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27%; 反对 4,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554,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839%。反对 4,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0.716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5,108,5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27%; 反对 4,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554,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839%。反对 4,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0.716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 案》 表决情况:同意 55,108,5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27%; 反对 4,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554,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839%。反对 4,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0.716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黄雅程、杜颖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 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会议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的 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