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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联合光电: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核查意见2023-07-07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在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光电”或“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13 次临时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 8 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根据公司当
前在建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和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在不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情况下,公司现拟对在建的 2020 年
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新型显示和智能穿戴产品智造项目”进行重新
论证并延期,将该项目的建设周期由 30 个月延长为 48 个月,即该募投项目建设
完成时间(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 1.5 年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联合光电
创业板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
规文件要求,对公司在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事项进行了核查,
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6 号)核准,同意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39,223,781 股,发行价格为 12.11 元/股(除权前),实际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74,999,987.91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 7,845,142.24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67,154,845.67 元。2021 年 12 月
14 日认购资金验资完成后,保荐机构安信证券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向公司指定账
户划转了认股款。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
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出具了《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验资报告》(XYZH/2021SZAA20355 号)。募集资金
到账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中山联合光电显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显示
技术”)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
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项目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投资额(元)

    1           新型显示和智能穿戴产品智造项目                392,154,845.67

    2                   偿还银行贷款                           75,000,000.00

   合计                     ——                              467,154,845.67

    三、部分募投项目结项情况
    2022 年 1 月,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创业板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说明书(注册稿)》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7,500.00 万
元用于募投项目“偿还银行贷款”,该项目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实施完毕。
    四、本次在建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和原因
    (一)在建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新型显示和智能穿戴产品智造
项目”主要投资内容为生产设备、生产厂房及相关配套工程建设等。项目计划总投
资 49,586.00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总额 44,586.00 万元,流动资金 5,000.00 万元。
该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39,215.48 万元,其余资金由公司自筹资金投入。
项目建成达产后可实现年产 1,800 万套车载镜头产品、200 万套新型投影镜头产
品以及 58 万套 VR/AR 一体机。项目原拟定的项目建设期为 30 个月。
    (二)在建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募投项目“新型显示和智能穿戴产品智造项目”建设期间,由于外部宏观环
境与调控政策的影响,该项目在施工材料供应、交通运输和用工等方面多次出现
了阻碍或停滞,致使项目施工进度放缓。2023 年,受益于宏观调控政策的调整和
优化,在地方政府等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在保证募投项目施工安全、建设质量
的前提下,项目施工组全力赶进度、抢工期,积极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纵使如此,
仍难以弥补募投项目“新型显示和智能穿戴产品智造项目”在前两年建设中的工
期缺口,项目整体建设进度及募集资金使用进度有所延缓。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募投项目“新型显示和智能穿戴产品智造项目”已基本完成生产厂房主体、
外墙砌筑及外墙装修,现正加快推进厂房内部装修、厂区绿化、消防等配套设施
建设、生产线及设备采买等工作。募投项目累计已支出募集资金 7,426.84 万元(含
置换金额,数据未经审计),占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度的 18.94%。
    因此,公司在建的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新型显示和智能
穿戴产品智造项目”实施存在滞后情形,无法在原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公司根据行业监管形势、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及市场发展前景,经过谨慎研究,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企业利益,决定将上述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具体为:将募投
项目“新型显示和智能穿戴产品智造项目”的建设周期由 30 个月延长为 48 个月,
即该募投项目建设完成时间(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 1.5 年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除上述延期调整外,募投项目“新型显示和智能穿戴产品智造项目”的实施主
体、实施地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情况等均不发生变更。公司及项
目实施主体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快推进项目后续建设进度。
       五、重新论证在建募投项目
    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
规定: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
关计划金额 50%的,上市公司应当对该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
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因此,公司对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
目“新型显示和智能穿戴产品智造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主动顺应光学镜头行业下游应用领域不断拓展的发展趋势,落实公司发展
战略
    近年来,新一轮科技和产业革命加速兴起,显示行业与 5G、大数据等新一代
信息技术不断发展和融合,在 5G、人工智能(AI)、物联网(IoT)、元宇宙等领
域的发展带动下,AR/VR、激光投影等新型显示应用领域有着更加广阔的市场空
间。根据洛图科技(RUNTO)最新发布的《全球及中国大陆激光投影市场分析季
度报告(Global and China Laser Projector Market Analysis Quarterly Report)》,2022
年全球激光投影(包括激光电视)市场出货量为 145 万台,同比增长 24.4%;根
据国际数据公司(IDC)发布的报告,2021 年全球 AR/VR 总投资规模近 125.4 亿美
元,2022 年已达近 146.7 亿美元,并有望在 2026 年增至 747.3 亿美元,五年复合
增长率将达 38.5%。此外,2022 年全球 AR/VR 头戴设备出货量达 880 万台。在
智能驾驶领域,随着国家“十四五”规划的提出和推进,智能驾驶产业已然迎来发
展的重大窗口期和机遇期,根据共研产业咨询(共研网)统计数据,近年来全球
智能驾驶市场规模稳步增长,2016-2021 年,全球智能驾驶市场规模从 929.39 亿
元增长至 1,835.25 亿元,年复合增长率 14.5%。随着智能驾驶技术的不断突破及
相关法律法规、基础设施的完善,智能驾驶市场规模将有着巨大增长空间。
    本募投项目的实施将使得公司能够增强其在车载镜头和新型投影镜头领域
的竞争力,能够切入 VR/AR 应用领域,是公司在 5G 背景下进一步拓展光学镜头
下游应用领域的重要举措,也是公司根据市场发展趋势作出的战略性布局。
    2、丰富公司产品结构,不断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自设立以来,公司从手机镜头开始,不断开拓切入光学镜头新的应用领域。
在这个过程中,公司以市场为导向,充分关注市场动态,不断推出适应市场需求
的新产品。
    通过本次募投项目的建设,公司将引进一系列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来增
强其在车载镜头和新型投影镜头方面的竞争力,项目建成后将逐步释放产能,深
化 AR/VR 业务布局,丰富公司新型显示产品线,提高产品规模量产能力,给公
司带来更大的业绩增量。未来,公司的产品品类更加丰富、产品应用领域将得到
进一步拓展、产品市场空间将更加广阔。
    (二)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政策支持
    作为光学与光电子行业中的基础性细分产业,光学镜头发展至今已是传统光
学制造业与现代化信息技术相结合的产物,受自身及其下游应用领域产业政策的
影响。精密光学技术和产品是当今前沿科技发展不可或缺的关键环节,政策对促
进我国光学行业的科研创新及产业化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近年来,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国安防行业"十四五"发展规划(2021-2025)》(中安协
[2021]55 号)、《2022 年数字乡村发展工作要点》(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农业农
村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发改规划〔2022〕960
号)、《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2 年版)》(商务部令 2022 年第 52 号)等鼓励
性政策得陆续出台,有利于光学镜头产业下游视频监控、影像识别、人工智能、
车载光学以及智慧家居、智慧城市、生物医疗、工业激光、光通信等行业的发展,
扩大了光学镜头产品的在新型显示、智能驾驶等领域的市场需求。
    2、市场需求
    在新型显示领域,公司的激光电视、智能投影、VR/AR 一体机等产品已有成
熟、稳定客户,未来随着下游客户切入新型显示产品市场的进程加快,公司主要
产品及服务的市场空间将进一步扩大。随着 5G 进程的加速,5G 网络和通信技术
的应用,VR/AR 场景应用的一些痛点得到解决,未来 VR/AR 一体机及其相关光
学元器件业务将得到快速发展。
    智能驾驶领域,公司的车载镜头产品已进入到多家汽车厂商,获得了相关汽
车厂商的认可,并对下游客户进行稳定供货。公司仍然在加大车载镜头的研发投
入,不断增强产品竞争力。同时,公司也在积极拓展下游客户,壮大下游客户群
体。公司下游客户在汽车产业与智能驾驶方面的布局,将为公司车载镜头产品提
供良好的市场基础。
    3、企业技术支撑
    公司是一家集光成像、光显示、光感知为核心技术的专业镜头、光电产品制
造商及光学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物联网视觉视频监控、新
型显示、智能驾驶、人工智能等领域。经过多年光学领域技术的沉淀和深耕,公
司掌握了光学镜头及光电产品的设计开发、超精密模具技术及智能制造技术,拥
有光学防抖、超精密光学非球面、自由曲面、光波导等核心光学器件的核心技术,
储备了 AR/VR 相关硬件产品的核心技术,如光波导、菲涅尔透镜、pancake 技术
等,并已实现黑光全彩技术、快速聚焦技术等多项首创领先技术。
    作为元宇宙国内首批硬件制造商之一,公司在新型显示领域产品研发和技术
创新上持续发力,在显示分辨率、显示效果、显示尺寸、显示能效等方面不断取
得并寻求新突破,加快拓展显示领域细分市场,抓住市场爆发所带来的全新机遇,
以保持并不断提高市场占有率为目标,追求持续的高质量稳定发展。
    在智能驾驶领域,依托公司强大的光学技术储备,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山联合
汽车技术有限公司快速掌握了温漂技术、杂光技术、红外共焦技术、透雾技术、
防水技术、防雾技术、镀膜技术、玻璃非球面技术等,车载镜头等智能驾驶相关
产品的量产能力与质量保障能力不断提升。伴随着 ADAS、车联网等技术的应用
与普及,公司将持续积极探索智能驾驶领域的前沿技术和应用,加快促进技术、
产品创新和新业务突破,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
    4、其他环境支持
    该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均不存在重大不确定风险,项目建设不存
在重大障碍,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的结论
    经过公司重新论证,公司认为在建的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
目“新型显示和智能穿戴产品智造项目”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仍然具备投资的必
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决定将继续实施上述项目。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行业政策
及市场环境变化,对募投项目的实施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持续监督,确保募
投项目的合规、有序推进。
    七、本次在建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在建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项
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的建设内容、实施主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
的正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公司将加强对募投项目
建设进度的监督,确保募投项目顺利、高效实施。
    八、相关审议和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及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13 次临时会议及第三届监事
会第 8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
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在建募集资金投资项进行重新论证并作延期,未
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对在建的 2020 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新型显示和智能穿戴产品智造项目”进行重新论
证并作延期的具体事项。
    九、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在建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充分考虑
了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况,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
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该事项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在建募投项目重
新论证并延期相关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在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核查意见》)




    保荐代表人:
                     杨兆曦                    高志新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