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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环环保: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7-31  

                                                    证券代码:300692             证券简称:中环环保             公告编号:2023-052

债券代码:123146             债券简称:中环转 2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由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召集,于 2023 年

7 月 31 日(星期一)下午 2:30 在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大连路 1120 号中辰未来港

B1 座 23 楼公司会议室召开。由公司董事长张伯中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另外,本

次股东大会同时采用网络投票方式,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3 年 7 月 31 日上

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00-3:00;互联网投票时间为:2023 年 7 月

31 日上午 9:15 至 2023 年 5 月 9 日下午 3:00 的任意时间。

    2、出席会议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5 人,代表股份 168,990,086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39.879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65,565,43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15.472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4 人,代表股份 103,424,65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4.406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49,274,652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11.628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49,274,65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11.6281%。

   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公司全部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安徽天禾

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以下议案并

形成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8,712,83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359%;反对

277,2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4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8,997,40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373%;反对

277,2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627%;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8,712,83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359%;反对

277,2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4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8,997,40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373%;反对

277,2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627%;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拟收购济源市中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70%股权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8,985,8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138%;反对 288,8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86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关联股东张伯中、安徽

中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8,985,80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138%;反对

288,8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862%;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费林森、瞿亚丽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

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

   基于上述事实,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召集与召开、参加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