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威复材: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2023-05-22
证券代码:300699 证券简称:光威复材 公告编号:2023-033
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归属数量:199.20 万股。
2、本次归属人数:137 人。
3、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 2023 年 5 月 26 日,本次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不另设禁售期。
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9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
案》。近日,公司已办理完成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 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已经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本激励计划拟授出的权益形式
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形式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及种类
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
通股股票。
3、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的数量及占公司股份总额的比例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625.00 万股,占本激励计
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51,835.00 万股的 1.21%。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 500.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51,835.00 万股的
0.96%,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80.00%;预留的限制性股票
125.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51,835.00 万股的 0.24%,
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20.00%。
4、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 138 人,为公司(含控股子公司)
核心骨干人员。以上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光威复材独立董事、监事、外籍员工、
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所有激励对
象必须在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与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5、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归属安排和禁售期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
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72 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在 60 日内(有获授权益条
件的,从条件成就后起算)按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并完成
公告等相关程序。公司未能在 60 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应当及时披露不能完成
的原因,并宣告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
(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规定不得授出权益的期间不计算在 60 日内。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
确认。
授予日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董事会确定,授予日
必须为交易日,若根据以上原则确定的日期为非交易日,则授予日顺延至其后的
第一个交易日为准。
(3)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自预留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
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下列期间内不得归属:
a.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
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b.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c.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
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d.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
第一个归属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25%
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
第二个归属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25%
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
第三个归属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25%
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48 个月后的
第四个归属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25%
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4)本激励计划的禁售期
激励对象通过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后不额外设置禁售期,禁售
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a.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
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
本公司股份;
b.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将其持有
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
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c.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
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
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6、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 26.67 元,即满足授予条
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 26.67 元的价格购买公司股票。
(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情
况如下:
1、授予日:2022 年 5 月 20 日
2、授予数量:498.00 万股
3.授予人数:137 人
4.授予价格:26.67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三)关于本次归属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说明
1、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 1 名激励对象
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激励计划,共涉及公司拟向其授予的 2.00 万股限制
性股票。根据上述情况及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了调整。本次调整后,授予的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总数由 625.00 万股调整为 622.50 万股,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138
名调整为 137 名,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500.00 万股调整为
498.00 万股,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25.00 万股调整为 124.50
万股(因首次授予股数调减导致预留部分占本次激励计划的总比例大于 20%,故
同步调整预留部分股数)。
2、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8 日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518,35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5 元(含税)。2022 年 5 月 23 日,公司披露了《2021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 5 月 26 日,除
权除息日为:2022 年 5 月 27 日。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518,35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7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6 股。
2023 年 4 月 28 日,公司披露了《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权益分
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5 月 1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5 月 11 日。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授权,需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部分的授予价格和授予
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即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由 26.67 元/股调整为 15.92
元/股,首次授予数量由 498.00 万股调整为 796.80 万股。
除上述内容外,本次归属的相关事项与公司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二、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
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
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符合条件的 137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办理
199.2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授予价格为 15.92 元/股。
(二)本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情况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
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申请归
属比例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25%。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2 年 5 月 20 日,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将于 2023 年 5 月 22 日进入第一个归属期,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为 2023 年 5 月 22 日至 2024 年 5 月 17 日。
关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如
下:
是否满足归属条件的说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
明
1、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
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满足归属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
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形,满足归属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
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均任职 12 个月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
以上,满足归属条件。
的任职期限。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4、公司层面归属业绩条件: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以 2021 年为基数,对应考核年度
对应考 的相关审计报告,以
归属安排 净利润增长率
核年度 2021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
目标值 触发值
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本
第一个 次及其它股权激励计划
2022 15.00% 10.00%
归属期 或员工持股计划所产生
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
第二个
2023 40.00% 35.00% 数值(761,473,089.44
首次授予的 归属期
元)为基数,2022 年归
限制性股票 第三个
2024 70.00% 60.00%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归属期
利润并剔除本次及其它
第四个 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
2025 100.00% 90.00%
归属期 股计划所产生的股份支
考核净利润指标实际完成值(A) 付费用影响的数值
各考核年度限制性股票公司层面归属系数 M (978,621,304.60 元)
的增长率为 28.52%,达
当 A≥目标值 M=100%
到 2022 年度业绩考核条
当目标值>A≥触发值 M=80%+(A/净利润目标值)*20% 件的目标值,公司层面
当 A<触发值 M=0% 归属系数 100%。
注:上述“净利润”指以经审计的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为基础,并剔除本次及其它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所
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5、激励对象层面考核内容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
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
级,对应的可归属情况如下: 首次授予的 137 名激励
对象绩效考核等级为合
考核等级 合格 不合格
格,对应第一个归属期
个人层面归属系数(N) 100% 0% 个人层面归属系数为
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及个人绩效考核达到合格的前提 100%。
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归属系数(M)×个人层面归属
系数(N)。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可归属 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99.20 万股,根据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相关规
定为符合条件的 137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具体情况
1、上市流通日:2023 年 5 月 26 日
2、本次归属数量:199.20 万股
3、归属人数:137 人
4、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5、第一个归属期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本次归属前已获 第一个归属 剩余未归属第二 本次归属数量占已
职务 授的限制性股票 期归属数量 类限制性股票数 获授第二类限制性
数量(万股) (万股) 量(万股) 股票总数的比例
核心骨干人员
796.80 199.20 597.60 25%
(共 137 人)
四、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3 年 5 月 26 日
2、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199.20 万股。
3、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后,不另外设置禁售期。
4、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
以上股东。
五、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5 月 17 日出具了《威海光威
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A90532 号),审验了公
司截至 2023 年 5 月 10 日新增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经审验,截至 2023 年 5 月
10 日止,公司本次股票激励实际由 137 名股权激励对象认购 1,992,000.00 股,
每 股 15.92 元 , 实 际 收 到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对 象 缴 纳 的 认 购 款 人 民 币
31,712,640.00 元(人民币叁仟壹佰柒拾壹万贰仟陆佰肆拾元整),其中新增股
本人民币 1,992,000.00 元,资本公积(资本溢价)人民币 29,720,640.00 元,
增加后股本为 831,352,000.00 元。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本次归属限制性
股票登记手续,本次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 2023 年 5 月 26 日。
六、本次归属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归属募集的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归属对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类别 本次变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
13,794,342 1.66% 0 13,794,342 1.66%
条件股份
二、无限售
815,565,658 98.34% 1,992,000 817,557,658 98.34%
条件股份
股份总数 829,360,000 100% 1,992,000 831,352,000 100%
注 1:本次归属完成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注 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
因所致。
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
(二)对公司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 199.20 万股,不考虑其他因素办理归属登记完成后,
公司总股本将由 829,360,000 股增加至 831,352,000 股,按归属后总股本计算公
司 2022 年基本每股收益为 1.12 元。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八、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光威复材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及本次归
属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归属的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归属的激
励对象及归属数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尚待进
入本次归属的归属期后实施归属,本次归属尚需按照《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5、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