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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森霸传感: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森霸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之专项核查意见2023-06-20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森霸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
              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
                            报告之专项核查意见


    森霸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森霸传感”)
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朱唯、潘建新、林荣祥、吴薇宁、范建平、唐蓉、俞彪、
无锡格安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交易对方持有的无锡格林通安全装备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格林通”、“标的公司”)67.00%股权,同时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
规的要求,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作为
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
的自查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为:公司首次披露《森霸传感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前 6 个月期
间(自 2022 年 11 月 22 日至 2023 年 5 月 22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

    二、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范围包括:

    1、上市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交易对方、标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为本次交易提供中介服务的中介机构华创证券、磐明律师、中审众环会计
师、立信评估及前述中介机构的经办人员;

    4、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
                                         1
       5、上述自然人的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年满 18 周岁的成年子女)。

       三、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及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
 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以及自查主体出具的自查报告,
 本次交易自查主体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交易股数(股)   剩余股数
姓名          任职及亲属情况          交易日期     方向
                                                                           (股)
唐蓉     交易对方之一、标的公司董事   2023.03.01   卖出            3,400              0

       除上述情况外,在自查期间,前述纳入本次交易核查范围的相关主体不存在其
 他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1、唐蓉在自查期间卖出上市公司股票

       关于唐蓉在自查期间卖出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华创证券对唐蓉进行了访谈,
 并取得了其出具的声明与承诺。

       唐蓉就自查期间卖出森霸传感股票事项出具《关于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的承诺
 函》:“1、本人于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系本人基于对证券市场公开信息独立
 判断进而做出的投资决策,属于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交易无任何关联;本人自查
 期间买入或卖出上市公司股票均不存在知晓或利用任何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内幕信息
 的情况。2、本人、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各自控制的企业或其他组织不存在
 泄露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买卖相关证券、利用本次交易
 的内幕信息建议他人买卖相关证券、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除于 2023
 年 3 月 1 日卖出上市公司 3,400 股股票外,本人、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各自
 控制的企业或其他组织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或利用他人股票账户买卖上市
 公司股票的情况。3、本人、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各自控制的企业或其他组
 织不存在因内幕交易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或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
 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4、若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本人愿意将上述自查期间买卖股票所得收
 益上缴上市公司。5、本人声明上述内容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保证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与重大遗漏,并知悉上述承诺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如违反

                                           2
上述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
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以及自查主体出具的自查报告,
以及自查期间买卖森霸传感股票的相关主体出具的声明与承诺等文件,以及对相关
主体进行的访谈,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在上述相关主体出具的自查报告、
声明与承诺以及访谈确认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前提下,上述主体买卖上市公司
股票的行为不构成内幕交易行为,对本次交易不构成实质性障碍。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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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森霸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之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
页)




财务顾问协办
人:                 陈妹               耿凡                刘先治




财务顾问主办
人:                徐子涛              张婧                胡新红




投资银行部门负责
人:                   杨锦雄




内部核查机构负责
人:                   高瑾妮




法定代表人:
                       陶永泽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3 年 6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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