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霸传感: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2023-11-30
森霸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
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森霸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森霸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和《森霸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公司制度的规定,
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并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
经审核,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法》规定的从事证券服务
业务的资质,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专业能力,具有足够的专业胜任
能力、独立性以及投资者保护能力,信用状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度审
计工作需求。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是基于监管规则要求和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
需要,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该事项在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前已经我们事前认可,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
顺利进行,我们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
限为一年。
森霸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仝骅、李书亚、王征
2023 年 1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