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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阿石创: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3-05-19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阿石创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钦秋                       联系电话:0591-38281703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 杰                        联系电话:021-68982346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
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
                                                                是
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
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 1 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
                                                                是
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 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相关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 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相关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相关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6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2次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1 年度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上市公司内幕信息、内幕交易、信息披露的
(3)培训的主要内容
                                               监管要求及对相关案例进行介绍
                                               1、2022 年 7 月 15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
                                               议通过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铝钪靶材和
                                               钼靶材的研发建设项目”并将募集资金调整
                                               至“超高清显示用铜靶材产业化建设项目”,
                                               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2022 年 8
                                               月 1 日,该事项经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2022 年,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有所增长,
                                               但净利润较上年降幅较大,主要系产品销售
                                               结构变动及部分产品毛利率下降所致。
                                               3、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上市公司经营业绩
                                               变化情况,督促上市公司按照计划使用募集
                                               资金,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收到一笔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4 日,补
                               246.50 万元与收益相关的政府   充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同
                               补助,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    时,加强对公司董事、监事、
                               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对
                               净利润的 42.03%,未及时履行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信息披露义务。                法》等相关法规的学习。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
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                 无                          不适用
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
                                           无                          不适用
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
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
                                           无                          不适用
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
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钦忠和
                                                是                    不适用
陈秀梅关于公司股份锁定的承诺
2. 公司其他自然人股东和法人股东关
                                                是                    不适用
于公司股份锁定的承诺
3.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持
                                                是                    不适用
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4. 公开发行前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
                                                是                    不适用
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5.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发行人董事及
                                                是                    不适用
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股价的预案及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稳定股价措施的承诺
6.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
及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            是                       不适用
于回购及赔偿损失的承诺
7.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
及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            是                       不适用
于未履行承诺事项约束措施的承诺
8. 发行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
                                              是                       不适用
措施与承诺
9. 发行人关于利润分配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0.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
股 5%以上股东以及发行人董事、监事、
                                              是                       不适用
高级管理人员等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
交易的承诺函
11.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关于社会保险及
                                              是                       不适用
住房公积金缴纳的承诺
12.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无资金占            是                       不适用
用的承诺
13.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摊薄即期回            是                       不适用
报填补措施的承诺
14. 有关消除或避免同业竞争的协议以
及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出              是                       不适用
具的相关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收到一笔 246.50 万元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
                              助,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于 2022 年 3 月收到深圳证券交
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
                              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出具的《关于对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
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
                              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创业板监管函〔2022〕第 38 号)。
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公司已于 2022 年 3 月补充信息披露,未来公司将加
                           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对《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
                           —公告格式:第 40 号上市公司获得政府补助公告格式》及其他
                           相关规定的学习,发生相关需披露事项时,及时根据相关规定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水平,不断提高信息
                           披露质量,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本页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 2022 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张钦秋                陈    杰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