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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威唐工业: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6-12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我
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立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经
认真审核后,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修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创业板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经
对公司的实际情况逐项自查,我们认为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

    我们同意《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2 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修订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修订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
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修订后方案中关于发行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
合理,发行方案切实可行,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和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关于修订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根据公
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修订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我们认为,该
预案的修订综合考虑了行业发展现状和发展趋势、公司现状以及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该预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关于修订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根据公
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修订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我们认为,该报告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发展趋势、发展战略、资金需求、融资规划等情况,
充分论证了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的合理性,本次发行方式的可行性。

    我们同意《关于修订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
案》,根据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修订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
订稿)》,我们认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盈
利能力,有利于有效推进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行业地位和抗风险能
力,项目具备可行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关于修订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
析报告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六、关于修订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
及相关主体承诺的独立意见
    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根据《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
发[2014]17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
办发[2013]110 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
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
就本次修订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
具体填补措施;为保证公司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切实履行,相关主体作出了承诺。
    我们同意《关于修订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
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议案无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修订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

    (以下无正文)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贇       郑岳久
                                                             2023 年 06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