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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威唐工业:关于部分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注销完成的公告2023-09-28  

证券代码:300707              证券简称:威唐工业             公告编号:2023-087
债券代码:123088              债券简称:威唐转债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唐工业”、“公司”)本次回
购注销因在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期内 3 名因职位变动而不再具备
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 2.85 万股限制性股票,占回购
注销前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02%,回购价格为 8.06 元/股,回购价款共计 22.9710 万元,
共涉及激励对象 3 人。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
下简称“结算公司”)办理完成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3、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56,991,598 股减少至 156,963,098 股。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2023 年 7 月 28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因在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期内 3 名因职位变动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
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 2.85 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近日,公司完成了对上述合计 2.85 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工作,现将相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1、2020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议案;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关于核实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 年 4 月 20 日至 4 月 30 日,公司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
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 年 5 月 8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公告》。
    3、2020 年 5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0 年 6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相关议案;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0 年 6 月 23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
议案》。
    6、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
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7、2020 年 7 月 10 日,公司完成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
并披露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7)。
经审验,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6.25 万股,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票为 13.75 万股。
    8、2020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公司回购专户剩余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并经 2020 年 9 月 14 日召开的 2020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 13.75 万股由原
计划“用于股权激励”调整为“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同时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将公司总股本由 15,720 万股减少至 15,706.25
万股,并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06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 13.75 万股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
    9、2021 年 7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
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
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本次可解除限售的 20 名激励
对象合计 21.9 万股按规定解除限售,并为其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手续。2021 年 7 月 26
日,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鉴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董
事会对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由 8.19 元/股调整为 8.16 元/股;同时,董事会同意并经 2021
年 8 月 2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核通过。公司对因在公司 2020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内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 1 名激励对象所持已获
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 1.5 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
    10、2021 年 9 月 30 日及 2021 年 10 月 20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四次会议、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因在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内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 1 名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共计 3 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已于
2021 年 12 月 23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合计 4.5
万股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
    11、2022 年 8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
就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权
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 8.16 元/股调整为
8.12 元/股;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同意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手续。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 17 名,
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29,750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8%;同时,董
事会同意公司对因在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内离职而不再
具备激励资格的 2 名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 3.9 万股限制性股票回
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已于 2022 年 11 月 21 日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合计 3.9 万股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
    12、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 MARCYUEH 先生、赖兴华先生、潘格女士因职位变动
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并不再纳入激励对象范围,另行履行审议程序对前述三人所持有的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 2.85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
注销。
    13、2023 年 7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
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2 年年
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 8.12 元/股调
整为 8.06 元/股,同意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手续。本次可解除限售的
激励对象共 14 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13,250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的 0.07%;同时,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前述 3 名因职位变动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
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 2.85 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4、2023 年 7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
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
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因在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
限售期内 3 名因职位变动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共计 2.85 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注销的原因、数量及依据
     1、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激励计划》“第十二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二/(二)激励对
象发生职务变更,但仍在公司内,或在公司下属分、子公司内任职的,其获授的限制性
股票完全按照职务变更前本激励计划规定的程序进行。若激励对象担任监事或独立董事
或其他不能持有公司限制性股票的人员,则已解除限售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由于 3 名激励
对象因职位变动,触发回购注销条款,公司拟对其所持有的已获受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合计 2.85 万股回购注销,占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
总数的 5.07%。
     2、回购注销的价格
     鉴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第十四章 限制
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程序”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
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事项,公司
应当对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基于此部分限制性股票获得的公
司股票回购价格做相应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派息:P=P0-V (P=8.12 元/股-0.0599999 元/股=8.0600001 元/股≈8.06 元/股)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进
派息调整后,P 仍需大于 1。
     因此,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为 8.06 元/股。
     3、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支付的回购价款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导致公司总股本减少 28,500 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回购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销变动(股)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33,186,605      21.14       -28,500      33,158,105        21.12

   高管锁定股               33,158,105      21.12             _      33,158,105        21.12

   股权激励限售股               28,500       0.02       -28,500                  0      0.0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23,804,993      78.86             _     123,804,993        78.88

三、总股本                 156,991,598        100       -28,500     156,963,098          100

     注: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正在转股期,本次变动前总股本为截至公告披露前一交易日公司总股

本数据,最终的股份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数据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因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较小,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威
唐转债转股价格未发生变化。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实质性
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五、后续事项安排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


    特此公告。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09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