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研科技: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3-05-18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精研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胜可 联系电话:0531-68889223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硕 联系电话:010-59013981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不适用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是
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2 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4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10 次
未现场列席,已事先审阅历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相关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14 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是
1、2022 年度业绩下滑:2022
年度,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为
250,764.70 万元,较上年同期
下降了 1.28%;实现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7,459.18 万
元,较上年同期下降了
419.53%。
2、资产减值:公司及合并范围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内子公司对 2022 年 12 月 31 日
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
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
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资
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
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
备。报告期内,公司计提的相
关资产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
值准备总额为 41,198.87 万元。
1、2022 年度,公司净利润下
滑主要受销售毛利率较上年同
期下降、收入规模不及预期、
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
损失、商誉减值等因素影响。
2、资产减值事项已经公司董事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
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是为了能够更加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
益的情形。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3 年 5 月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信息披露
(3)培训的主要内容 的重点法规讲解与具体问题案
例讨论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2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
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 无 不适用
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
无 不适用
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
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 无 不适用
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股
是 不适用
份锁定及减持价格的承诺
2.公司法人股东常州创研投资咨询有
限公司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价格的 是 不适用
承诺
3.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邬均文关
是 不适用
于股份锁定及减持价格的承诺
4.公司监事施俊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是 不适用
5.公司其他持股 5%以上自然人股东
是 不适用
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
6.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持股
是 不适用
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
7.公司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
是 不适用
员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8.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首次公开发
是 不适用
行股票并上市涉及的填补被摊薄即
期回报的承诺
9.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
是 不适用
业竞争的承诺
10.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规范
是 不适用
关联交易的承诺
11.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
是 不适用
资产占用的承诺函
1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是 不适用
人关于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承诺
13.公司关于上市后利润分配政策的
是 不适用
承诺函
14.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是 不适用
公司债券涉及的填补回报措施能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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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15.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涉及
是 不适用
的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
的承诺
16.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明
喜、黄逸超,以及其他交易方金文
英、常州瑞点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 有 限 合 伙 ) 、 徐 天 敏 、 PARK 是 不适用
HYUNG DON、金文慧、游明东、
刘惠芬关于常州瑞点精密科技有限
公司的业绩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
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 无
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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