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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精研科技:关于深圳市安特信技术有限公司2022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业绩补偿的进展公告2023-05-30  

                                                    证券代码:300709           证券简称:精研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7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安特信技术有限公司

         2022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业绩补偿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收购深圳市安特信技术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1、2020 年 11 月 1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签订股权收购框架协议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2、2021 年 2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深圳市安特信技术有限公司 60%股权
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 18,000 万元人民币收购深圳市安特信技术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安特信”)60%股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5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收购深圳市安特信技术有限公司 60%
股权的公告》。
    3、2021 年 2 月 8 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收购深圳市安特信技术有限公司
60%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司与安特信的股东许明强、陈明芳、严伟军、何浪共
同签署完成了《股权转让协议》。
    4、2021 年 3 月 9 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收购深圳市安特信技术有限公司
60%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司接到通知,安特信已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
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换发了新的营业执照。
    二、业绩补偿情况
    2022 年度安特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66,765,822.58 元,2022 年
度业绩承诺为 3,600 万元,安特信未实现业绩承诺,按照补偿金额计算公式:当
年度应补偿金额=(当年度承诺净利润—当年度实现净利润)÷业绩承诺期内累
计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本次交易股权作价,得出补偿金额为 256,914,556.45 元;
    2020 至 2022 年三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合计为-112,332,913.37 元,
三年累计业绩承诺为 7,200 万元,安特信未实现业绩承诺,按照补偿金额计算公
式:三年累计应补偿金额=(业绩承诺期内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总和-业绩承诺期
内累计实现净利润数总和)÷业绩承诺期内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本次交易股
权作价-转让方已补偿金额,其中,计算公式中“(业绩承诺期内累计承诺净利润
数总和-业绩承诺期内累计实现净利润数总和)÷业绩承诺期内累计承诺净利润
数总和×本次交易股权作价”得出补偿金额为 460,832,283.43 元;
    2022 年,公司收到原股东许明强、严伟军、何浪的业绩补偿款 710 万元。同
时,根据《股权转让协议》中的“上述转让方应承担的补偿金额(如有),公司
均有权在应付未付交易款中予以直接扣除”约定,公司有权针对上述补偿款中的
9,000 万在应付未付交易款 9,000 万中直接扣除,因此本公司将应收安特信原股
东业绩补偿款其中的 9,000 万元与本公司应付未付剩余交易款 9,000 万元进行对
冲。
    综上所述,2020 至 2022 年公司累计应收安特信原股东业绩补偿款金额合计
为 460,832,283.43 元,扣除不用支付的剩余交易款 9,000 万元和已支付的业绩补
偿款 710 万元后剩余的补偿款金额为 363,732,283.43 元。
    三、业绩补偿事项的进展情况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安特信 2022 年度的业绩
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后,已通过现场面对面、电话等方式就业绩补
偿金额的支付方式及金额与安特信的原股东许明强、严伟军、何浪进行了持续性
的友好协商。
    由于本次业绩补偿款金额较高,为维护安特信的管理团队稳定,并保证其业
务及生产经营的长期稳定运行,公司与安特信的原股东许明强、严伟军、何浪目
前仍在就业绩补偿事项进行积极的磋商。
    对于原股东陈明芳,2023 年 3 月,公司就与陈明芳女士、郑奕麟先生(系陈
明芳丈夫)的关于安特信业绩补偿款纠纷向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常
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本次诉讼,案号:(2023)苏 0404 民初 1941 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对于与陈明芳女士、郑奕麟先生(系陈明芳丈夫)关于
安特信业绩补偿款纠纷的诉讼,公司已将掌握的证据已悉数提交法院,将严格按
司法程序开展诉讼活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与安特信的原股东许明强、严伟军、何浪尚未达成最终的业绩补偿事项解决
方案,公司将继续与安特信的原股东许明强、严伟军、何浪保持积极持续的沟通,
以期尽快就业绩补偿事项取得一个合法合规且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公司后续将根据业绩补偿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四、本次业绩补偿事项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次业绩补偿款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出具的《深圳市安特信技术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
[2023]第 020436 号),安特信 2022 年度未能实现业绩承诺。虽然公司为维护公
司股东利益,已积极与安特信原股东许明强、严伟军、何浪进行赔款安排的协商,
并对陈明芳女士、郑奕麟先生(系陈明芳丈夫)提起诉讼,推动业绩补偿款的解
决事宜,但由于《股权转让协议》相关条款计算得出的赔偿金额已超出安特信 60%
股权的交易作价,且交易对方实际收到的款项小于应当赔付的款项,因此,不能
排除部分赔偿款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