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隆光电: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06-09
证券代码:300710 证券简称:万隆光电 公告编号:2023-032
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8 日
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2 年年
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3 年 6 月 29 日召开公司 2022 年年
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
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日期时间:2023 年 6 月 29 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6 月 29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6 月 29 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6 月 29
日 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
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
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投票表
决。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
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 年 6 月 20 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瓜沥镇建设四路 11809 号 2 幢,杭
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项目
编码
可以投票
100.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2.00 《关于<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6.00 √
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00 《关于<2023 年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关于<未来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分红回报
8.00 √
规划>的议案》
2、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公司将上述议案实施中小投资
者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3 年 6 月 27 日 09:30—11:30,13:30—17:00。
2、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瓜沥镇建设四路 11809 号 2 幢,杭州万
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
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
人出席的,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和本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
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托
书(格式见附件 2)和代理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传真以
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须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
件 3),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5)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瓜沥镇建设四路 11809 号 2 幢
联系人:穆金光、李鑫
联系电话:0571-82150729
传真号码:0571-82565300
电子邮箱:prevail@prevail-catv.com
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
址: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
过网络投票平台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
和格式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8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710
2、投票简称:万隆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如股东对同一
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
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
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 年 6 月 29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6 月 29 日 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
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件号码: )
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
代为行使如下表决权(在“同意”、“反对”、“弃权”其中一项打√):
股东 持股
股
名称 数量
该列打勾的
提案
提案名称 栏目可以投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票
100 总提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2.00 《关于<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6.00 √
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00 《关于<2023 年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关于<未来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分红回
8.00 √
报规划>的议案》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有限期限:截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 3:
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截至 2023 年 6 月 20 日 15:00 交易结束时,本人(或本单位)持有杭州万
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300710)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 2022 年
年度股东大会。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股)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
(如有) (如有)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附注:
1、请用正楷字体填写完整的股东名称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 17:00 之前送达、
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并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或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3、上述股东参会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