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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隆光电: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比例超过1%的公告2023-06-20  

                                                        证券代码:300710               证券简称:万隆光电           公告编号:2023-033




                   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比例
                                超过 1%的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许泉海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许梦飞女士保证信息披露的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1
    日发布了《关于董事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2-096),合计持有本公司 16,510,381 股(占公司总股本 16.5949%)的董事许
    泉海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许梦飞女士,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的
    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6,155,26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1868%。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比例超过 1%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3-004);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时间过半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3-006)。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许泉海及其一致行动人许梦飞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情
    况的告知函》,许泉海、许梦飞于 2023 年 5 月 9 日至 2023 年 6 月 16 日通过集
    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股份比例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根据《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许泉海
         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许梦飞
           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

      权益变动时间            2023年5月9日至 2023年6月16日

   股票简称            万隆光电                    股票代码                     300710

 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可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A股                          1,198,082                              1.2042
         合   计                       1,198,082                              1.2042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间接方式转让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可多选)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股数(股)
                                                     例(%)                               例(%)
         许泉海                   13,806,816            13.8775          13,806,816                  13.8775

         许梦飞                    1,568,865             1.5769             370,783                   0.3727

      合计持有股份                15,375,681            15.4544          14,177,599                  14.250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020,569             5.0463           3,822,487                  3.8421

      有限售条件股份              10,355,112            10.4081          10,355,112                  10.4081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公司于2023年12月21日发布了《关于董事及其一致行动人
                                 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96),
                                 董事许泉海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许梦飞女士,计划以集中
                                 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6,155,2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868%(其中:任意连续
                                 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
                             总数的1%,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总数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 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通过大宗交易、协议转让
诺、意向、计划               减持其股份的,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发布之
                                 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其股
                                 份的,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
                                 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如遇公司股票在减持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
                                 区间及减持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
                                 股东许泉海、许梦飞本次股份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
                                 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本 次 变 动 是 否 存 在 违 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购买管 理 办                          是□ 否
法 》等 法 律 、 行 政 法 规 、 部 门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规章、规范 性 文件 和 本 所 业
务 规 则 等 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
                                                  是□ 否
 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
 股份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 关于股份减持情况的告知函;
     注:(1)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
     成。
          (2)“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数据是根据许泉海及其一致行动人许梦飞合计减持达到
     1%触发信息披露义务时的持股数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比例
     达到 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特此公告。
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