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隆光电: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2023-08-29
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杭州万隆光电设备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参加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在认真全面审阅有关文件资
料后,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
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
通知》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就 2023 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
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调查和核实,发表相关专项说明及独立意
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
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延续至报告期的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
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严格贯彻执行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有关规
定,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在 2023 年上半年不存在
任何形式的违规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延续至报告期的违规对外
担保事项。
二、关于公司聘任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雷鹏国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雷鹏国先生具备相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所需的职业素质,
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本次公司财务总监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名、聘任程序合法有效。雷
鹏国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
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
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
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
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且
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且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
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雷鹏国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三、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
立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查,公司董
事会提名雷骞国先生、许泉海先生、雷鹏国先生、周峰先生、白瑞平先生、穆金
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已经届满,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运作的需要。
通过审核上述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资质、专业经验等资料后,未发现其有《公
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未发现其有被中国证监
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
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能力和资格。
我们一致同意推举上述候选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
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
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查,公司董
事会提名宁庆才先生、脱明忠先生、李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已经届满,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运作的需要。
通过审核上述 3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经历等资料,未发现有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具备独
立董事应当具备的独立性。上述 3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宁庆才先生已取得深圳
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脱明忠先生、李强先生承诺在本次提名后,
将参加最近一次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 事资格
证书。
我们一致同意推举上述 3 位候选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
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需将上述独立
董事候选人资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独立董事:董晓东、宁庆才、孙健
2023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