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伦股份: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3-05-16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凯伦股份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杰 联系电话:020-22821707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定 联系电话:0755-28777926
一、 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
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
是
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
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
是
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未列席,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议案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未列席,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议案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未列席,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议案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2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1
2021 年 度 、 2022 年 度 及 2023 年 1-4 月 期
间,因控股股东凯伦控股投资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凯伦控股”)资金周转原因发生关联方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公司及子公司支付的部分原材料采购款
项、工程款项、设备款项,最终流向公司关
联方控股股东凯伦控股,上述情形构成控股
股 东 及 关 联 方 非 经 营 性 资 金 占 用 。 2021 年
度,凯伦控股累计占用发生金额(不含利
息 ) 24,875.95 万 元 , 累 计 偿 还 发 生 金 额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20,435.95 万 元 , 2021 年 期 末 占 用 资 金 余 额
4,440.00万元;2022年度,凯伦控股新增占用
金额(含利息)15,602.65万元,偿还总金额
10,070.00 万 元 , 2022 年 期 末 占 用 资 金 余 额
9,972.65万元;2023年度,凯伦控股新增占用
金 额 ( 含 利 息 ) 8,938.07万 元 , 偿 还 总 金 额
18,910.72 万元,2023年4月末占用资金余额0
万元。截至2023年4月30日,上述占用款项及
相应利息(利息按照凯伦控股占用资金同期
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得出)已全部归还公
司。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4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是
1 、 2022 年 度 ,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212,760.52 万
元,同比下降17.7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15,901.90万元,同比下降321.09%。
2、公司及子公司支付的部分原材料采购款
项、工程款项、设备款项,最终流向公司关
联方控股股东凯伦控股,上述情形构成控股
股 东 及 关 联 方 非 经 营 性 资 金 占 用 。 2021 年
度,凯伦控股累计占用发生金额(不含利
息 ) 24,875.95 万 元 , 累 计 偿 还 发 生 金 额
20,435.95 万 元 , 2021 年 期 末 占 用 资 金 余 额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4,440.00万元;2022年度,凯伦控股新增占用
金额(含利息)15,602.65万元,偿还总金额
10,070.00 万 元 , 2022 年 期 末 占 用 资 金 余 额
9,972.65万元;2023年度,凯伦控股新增占用
金 额 ( 含 利 息 ) 8,938.07万 元 , 偿 还 总 金 额
18,910.72 万元,2023年4月末占用资金余额0
万元。截至2023年4月30日,上述占用款项及
相应利息(利息按照凯伦控股占用资金同期
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得出)已全部归还公
司。
2
1、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上市公司业绩波动
情况,督促上市公司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
作。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2、保荐机构已督促控股股东将占用款项及相
应利息(利息按照凯伦控股占用资金同期贷
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得出)全部归还公司。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2年12月21日
围绕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与信息披露及相关处
(3)培训的主要内容
罚案例等内容进行培训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详见《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
详见本报告“一、保荐工作
司关于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
概述”之“8.关注职责的履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限公司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
行情况”之“(2)关注事
占用事项的专项现场检查报
项的主要内容”
告》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详见《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
详见本报告“一、保荐工作
司关于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
概述”之“8.关注职责的履
6.关联交易 限公司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
行情况”之“(2)关注事
占用事项的专项现场检查报
项的主要内容”
告》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
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 无 不适用
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务机
无 不适用
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2022 年 度, 公司 受 原材 料 保荐机构已提请公司管理层
价格波动以及行业供需关系 关注业绩下滑的情况及导致
11. 其 他 ( 包 括 经 营 环 境 、 业 务 发 的变化的影响,公司营业收 业绩下滑的因素,并积极采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 入212,760.52万元,同比下 取有效应对措施加以改善,
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降17.72%,归属于上市公司 同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履行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15,901.90万 信息披露义务。
元,同比下降321.09%。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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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 股权激励不提供财务资助(2021 年限制性
是 不适用
股票激励计划)
2.公司控股股东凯伦控股投资有限公司、实际
控制人钱林弟、董事、高管关于填补被摊薄即 是 不适用
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3.公司控股股东凯伦控股投资有限公司、实际
控制人钱林弟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4.公司关于股权激励不提供财务资助的承诺 是 不适用
5.凯伦控股、钱林弟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认购资金来源的承诺 是 不适用
6.凯伦控股、钱林弟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特定期间不减持上市公司股票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凯伦控股、钱林弟承诺其通过向特定对象发
行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 是 不适用
月内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的承诺
8.钱林弟、李忠人、张勇、季歆宇关于为解决
公司与恒大集团及其成员企业逾期票据问题的 是 不适用
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是。2022年5月,因凯伦股份2019年配股的持续督导及2020年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代表人郭丽敏女士工作变动,中
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决定由李家美先生接替郭丽敏女士担任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2019年配股及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持续督导保
荐代表人;2022年9月,因李家美先生工作变动,中天国富证
券有限公司决定由陈定先生接替李家美先生担任2019年配股
及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
1、2022年1月28日,中国证监会向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出
具了《关于对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及方蔚、赵亮采取出具
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因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在保荐
浙江鑫甬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甬生物”)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未勤勉尽责督促鑫甬生物按照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 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发行上市保
对保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 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70号)第五条规定。中国证监
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 会决定对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及方蔚、赵亮采取出具警示
情况 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2、2022年3月15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向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
司出具了《关于对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因中
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作为鑫甬生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项目保荐人,未按照《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
等执业规范的要求,持续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并对鑫甬生物新
4
设全资子公司的事项进行充分核查,导致招股说明书信息披
露存在遗漏;对信息披露核查把关不到位,导致发行上市申
请文件信息披露存在严重错误以及多处披露不准确、前后不
一致等情形。上述行为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以下简称《审核规则》)第三十条、
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对中天国富证券有
限公司采取书面警示的监管措施。
3、2022年6月2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向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对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
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因(1)未审慎开展自营证券
投资业务,持有中高风险债券比例较高,对逆回购业务信用
风险把控不足;(2)在开展委托投资业务中,未向证监会贵
州监管局报告委托投资产品投资交易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债
券的情况;(3)委托投资产品穿透计算,部分债券持仓规模
与其总规模的比例,超过了《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
准规定》中“持有一种非权益类证券的规模与其总规模比例”规
定的监管标准。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
第四十六条、《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证监会令第183号修
订)第二十八条、《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证监会
令第166号修订)第二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对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
的行政监管措施。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收到上述监管函件
后,立即启动了内部检讨和问责程序,并制定了相应整改措
施,组织召开专题会,深入反思问题根源,进一步完善内控
流程,防范此类事项再次发生。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5
(本页无正文,为《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
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陈杰
陈定
保荐人: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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