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安达维尔: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3-12-11  

证券代码:300719          证券简称:安达维尔    公告编号:2023-081

                   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并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
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全资子公
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2,000万元的授信提供相应担保。

二、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2023年12月7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签署了
《保证合同》,合同约定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安达维尔机械维修技术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机械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
的1,000万元综合授信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本次为机械公司向银行
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事项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担保金额在公
司为机械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北京安达维尔机械维修技术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4年07月07日
    3、公司住所:北京市顺义区杜杨北街19号院2幢-1至3层101内1至2层
    4、法定代表人:郭俊
    5、注册资本:5,000万元
    6、经营范围:飞机零件或配件制造及修理;机械零部件加工及设备修理;
飞机测试设备制造(以上经营范围均不含表面处理作业)(限分支机构经
营);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
口、货物进出口;销售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
(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
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与本公司关系:机械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8、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2023年9月30日          2022年12月31日
         总资产                140,023,628.25         127,672,273.45
        负债总额               75,555,089.76           64,052,532.80

         净资产                64,468,538.49           63,619,740.65


        主要财务指标       2023年第三季度              2022年度
          营业收入              58,461,197.63         67,589,354.10
           净利润                  411,657.73          1,805,503.49
   9、资信情况:机械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甲方):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乙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
   3、债务人:北京安达维尔机械维修技术有限公司
   4、被担保的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签署的《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
同》
   5、保证金额:1,000万元人民币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范围: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证担保的范围为本合同所
述之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
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
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
费、电讯费、杂费、国外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实现债权
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
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8、保证期间: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甲方同意债
务展期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若乙方根据主合同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乙方宣布的债务提
前到期日后三年止。如果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
证期间均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为16,269.02万元人民币(均为公
司及全资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6.76%。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
1、《保证合同》;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