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24 证券简称:捷佳伟创 公告编号:2023-052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 购注销涉及4名激励对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7,980股,占回购注 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023%,其中涉及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2名,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为1,500股,回购价格为16.05元/股,涉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3名(注:有1名激励对象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重 合),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为6,480股,回购价格为59.82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 利息。公司用于本次回购注销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金额合计427,100.88 元。 2、本次回购的限制性股票于2023年6月1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3、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目前348,207,596股减少至 348,199,616股,注册资本由348,207,596元人民币减少至348,199,616元人民币。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公司2019年11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就本 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发表了意见,律师就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19年11月29日至2019年12月10日期间,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名单 及职位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接到任何针对本次激励对象 提出的异议。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对公示情况进 行了说明。 3、2019年12月17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深 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摘要的议案》、《<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 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 权确定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并办理授予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买卖 公司股票的核查情况,披露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9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就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5、2021年6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 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的相关规定,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其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据此,公司 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11,650股,回购 价格为16.23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 师就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6、2021年6月25日,公司召开了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 2021年10月18日完成了上述11,65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及注销手续。 7、2022年2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 议案》。根据《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 格,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由上市公司回购注销。据此,公 司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27,249股,回 购价格为16.23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律师就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8、2022年3月10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 购注销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27,249股,回购价格为 16.23元/股,并于2022年6月2日完成了上述27,249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及注销手 续。 9、2022年8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 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 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 据《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的相关规定,由于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触发回购注销条款,公 司拟对其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0,200股回购注销,回购 价格为16.05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 师就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0、2022年8月26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 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5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 性股票共10,200股,回购价格为16.05元/股,并于2022年11月9日完成了限制性股 票的回购及注销手续。 11、2023年2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 就的议案》。根据《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由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2名激励对 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触发回购注销条款,公司拟对其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 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500股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16.05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 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就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2、2023年3月10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 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2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 性股票共1,500股,回购价格为16.05元/股,并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回购注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 022)。 (二)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 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及独立财务顾问分别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和独立财 务顾问报告。 2、2021年11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 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及独立财务顾问分别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和独立财务 顾问报告。 3、2021年10月29日至2021年11月9日期间,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职 位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接到任何针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 的异议。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 说明。 4、2021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深 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 稿)>及摘要的议案》《<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 权确定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买卖 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 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2021年11月18日为授予日,向131名激励对象授予61.85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 立董事就本次授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及独立财务顾问分别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和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6、2022年8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 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 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 据《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修订稿)》的相关规定,由于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触发回购条款,公 司拟对其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600股回购注销,回购 价格为59.82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 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及独立财务顾问分别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和独立财 务顾问报告。 7、2022年8月26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 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3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 票共6,600股,回购价格为59.82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于2022年11月9 日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及注销手续。 8、2023年1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由于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1名激励对象个人考 核为“良好”,公司拟对其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及当期未解除限售部 分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5,950股回购注销;同意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115名激励 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55,600股限制性股票(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 348,233,546股的0.0160%)办理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手续,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 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及独立财务顾问分别出具了法律 意见书和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9、2023年1月31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 意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5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共25,900股,回购价格为59.82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 购1名个人考核为“良好”的激励对象当期未解除限售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共50 股,回购价格为59.82元/股,并于2023年4月11日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及注销 手续。 10、2023年2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 就的议案》。根据《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由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3名 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触发回购注销条款,公司拟对其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 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480股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59.82元/股加上银行同期 存款利息。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 及独立财务顾问分别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和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11、2023年3月10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 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3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 性股票共6,480股,回购价格为59.82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在巨潮资讯 网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22)。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及数量、价格、资金来源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第九章激励计划的变更和终止/二/(三)项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 公司裁员而离职,在情况发生之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以决定对激励对象已获 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由上市公司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中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触发回购注销条款,公司对其所持有 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500股回购注销。 根据《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二/(二)项规定:激 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离职前需缴纳完毕限制性股票已解除限售部分 的个人所得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触 发回购条款,公司对其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480股回 购注销。 (二)回购注销的价格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6 日实施完成了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并于 2022 年 8 月 1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调整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16.05 元/股,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59.82 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因此,公司本次回购的 2019 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16.05 元/股,2021 年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59.82 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三)回购注销的资金来源 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支付的回购价款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 金额合计427,100.88元。 (四)验资情况及回购注销完成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导致公司减少注册 资本及股本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3】361Z0028号《验资报 告》。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48,207,596股减少至348,199,616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上 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48,207,596股减少至348,199,616股, 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本次变动数量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 比例 (股)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 74,776,404 21.47% -7,980 74,768,424 21.47% 股 其中:股权激励限售 502,350 0.14% -7,980 494,370 0.14% 股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 273,431,192 78.53% 0 273,431,192 78.53% 股 三、总股本 348,207,596 100.00% -7,980 348,199,616 100.00% 四、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 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 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 具备上市条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