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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乐歌股份: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数量的公告2023-05-23  

                                                    证券代码:300729             证券简称:乐歌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5
债券代码:123072             债券简称:乐歌转债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2 日召开了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鉴于公司实施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同意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
划》”或“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进行调
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8 月 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
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就股
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2、2021 年 8 月 9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 年 8 月 9 日至 2021 年 8 月 18 日,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
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2021 年 8 月 18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 年 8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 年 8 月 2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确定 2021 年 8 月 20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203 名激励对象授予
336.7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
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6、2022 年 5 月 31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
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22 年 5 月 31 日为预留授予日,授予
85 名激励对象 73.3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11.26 元/股调整为 11.06 元/
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主体
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
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3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有关规定,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合计 231.25 万股。
    8、2023 年 5 月 22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
案》。
    二、调整事由及方法
    1、调整事由
    2023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发布了《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
050),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39,345,392 股为基数,每 10 股
派发现金 3.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83,770,887.20 元(含税),不送红股,以资
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
    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
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
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数量进行相应的
调整。
    2、调整方法及结果
    (1)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对应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
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P=P0-V=11.06-0.35=10.71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P0÷(1+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比率;P 为调整后
的授予价格。
    P=P0÷(1+n)=10.71÷(1+0.3)=8.24
    (2)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对应授予数量的调整方法如下: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Q=Q0×(1+n)
    其中:Q0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比率;Q 为
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调整后首次授予尚未归属数量 Q=1,448,000×(1+0.3)=1,882,400
    调整后预留授予尚未归属数量 Q=339,500×(1+0.3)=441,350
    综上,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 11.06 元/股调整为 8.24 元/股,首
次授予尚未归属数量由 1,448,000 股调整为 1,882,400 股,预留授予尚未归属数量由
339,500 股调整为 441,350 股,共计 2,323,750 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数量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价格及数量调整方法
的规定,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策的事项范围
内,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调整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对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数量进行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由于公司实施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
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符合股权
激励计划以及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调整已取得现阶段
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调整的具体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