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研院: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10-27
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有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下称“《指
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下
称“《上市规则》”)和《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我们作为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在认真阅读相关材料的基础上,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
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中标关联方项目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不存在利益输
送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审议
该关联交易事项,表决程序合法。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
二、关于向关联方采购劳务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不存在利益输
送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
交易审议中,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合法。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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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复生 郑秀峰 赵虎林
2023 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