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邦科技: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实意见2023-08-29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实意见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
议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预留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实意见如下:
1、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
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激励计划拟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存在
聘用或劳动关系,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3、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
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
法、有效,满足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4、公司和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
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3
年 8 月 28 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 名激励对象授予 61.00 万股限制性股
票。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