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邦科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9-27
证券代码:300736 证券简称:百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8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9 月 22 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以现场及
通讯方式于 2023 年 9 月 26 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
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
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英女士召集并主持。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做出如
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 公 司 章 程 修 订 对 照表 》及 修订 后 的《 公司 章程 》 详见 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审议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实施激励计划能够有效
调动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北
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旨在保证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
利实施,确保激励计划规范运行,能够建立股东与公司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之间
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北
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激励对象陈立娅女士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累计获授公司
股份数量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陈立娅女士作为公司的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
人,对公司的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重大决策具有重要影响。公司拟授予陈立娅
女士的限制性股票额度与其所任职务、岗位的重要性相匹配。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
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包 括公司
(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骨干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业务人员,
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外籍员工参与激励的合理性已充分说明,且不存在
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
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
市规则》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股
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
于 10 天。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北
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特此公告。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 年 9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