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科顺股份: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顺股份开展大宗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2023-05-15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大宗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
为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顺股份”或“公司”)的保荐机构,根
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和《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规则的要求,对科顺股份
开展大宗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
见如下: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由于公司生产防水产品、减隔震产品需要用到沥青、橡胶、热卷等原材料,
而上述大宗原材料在公司生产成本中占比较大,且采购价格波动较大,对公司的
盈利能力产生较大影响。为有效规避或降低因大宗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造
成的潜在风险,公司拟开展大宗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
套期保值功能,提升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盈利稳定性,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
发展。

    二、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由于沥青等原材料受国际原油价格及国内供需情况影响较大,而国际原油价
格又与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密切相关,近年来沥青等石化原材料价格波动剧烈,
对公司盈利能力造成较大影响。为规避大宗原材料价格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风
险,保证公司主营业务健康、稳定发展,公司有必要利用大宗原材料期货市场的
特征,积极开展大宗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
强盈利稳定性,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公司已制定《大宗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的业务范围、
实施原则、审核流程、审批权限、职责分工、风险管理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公
司进行商品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生产经营所需的主要原材料期货、期权,目的是
借助期货期权市场的价格发现、风险对冲功能,利用套期保值工具规避原材料价
格波动风险,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因此,公司开展大宗原材料套期保值业
务是必要且可行的。

    三、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1、交易品种:公司套期保值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大宗原材料
(包括但不限于沥青、橡胶、热卷等),严禁进行以逐利为目的的任何投机交易。

    2、交易金额:投入保证金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8500 万元,可循环使用。

    3、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4、资金来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四、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生产经营所需的主要原材料期货、期权,目的是利
用套期保值工具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且套期保值
数量控制在需求量的合理比例,对公司主营业务不会造成重大经营风险,但仍可
能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套期保值
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按照公司相关制度中规定的权限下达操作指令,如
投入金额过大,可能资金存在流动性风险,甚至可能因不能及时补充保证金而被
强行平仓,造成实际损失;

    3、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
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导致交易指令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

    4、操作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存在操作不当或操作
失败的可能,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5、政策风险: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以及期货交易规则的修改和
紧急措施的出台等原因,从而导致期货市场发生剧烈变动或无法交易的风险。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套期保值的基本原则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将遵循以下原则:

    (1)公司套期保值业务只允许进行场内市场交易,不得进行场外市场交易;

    (2)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仅限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和原材料;

    (3)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在期货市场建立的头寸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
实际现货交易的数量,期货持仓量不得超过套期保值的现货量;

    (4)期货、期权持仓时间段原则上应当与现货市场承担风险的时间段相匹
配;

    (5)公司以公司名义设立套期保值交易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套期
保值业务;

    (6)公司应当具有与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保证金相匹配的
自有资金,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应当严格控制
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规模,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2、严格的内控制度

    公司制定了相关制度,明确了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业
务流程及风险控制措施,形成了较为完整的风险管理体系。财务部门合理调度自
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控制资金规模,建立风险测算系统,监控资金风险变
化情况。交易部门建立止损机制,明确止损处理业务流程并严格执行,相关业务
操作人员应及时将盈亏情况向决策机构汇报,并确定应对方案。公司监察审计部
负责定期/不定期审查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等。

    3、规范的套期保值操作流程

    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由专业的期货操作员进行操作,严格执行指令下达、交
易软件操作、资金管理、财务和审计人员职责分离,确保所选择的产品结构简单、
流动性强。当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时,公司启动应急机制,能及时对市场变化做出
有效反应。

       六、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
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
规定及其指南,对已开展的套期保值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
益表相关项目。

       七、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就本次开展大宗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开展大宗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制定《大宗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
作规程;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能有效的防范和化解由于商品价格波动带来的
经营风险,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商品价格大幅波动可能给其
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综上,公司开展大宗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开展大宗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
务。

       八、保荐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开展大宗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助于公
司在一定程度上规避或降低因大宗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潜在风险,
提升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盈利稳定性,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已履
行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国泰君安证券对公司开展大宗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