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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水羊股份: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水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跟踪报告2023-07-28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水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水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磊清                        联系电话:0755-82492010

保荐代表人姓名:龙伟                          联系电话:0755-82492010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是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
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一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是
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1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7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


                                              1
                    项目                               工作内容
 告除外)
 (1)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3 年 4 月 26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全面注册制下持续监管的要点解读;募集
                                        资金管理与使用注意事项;董监高的责任与行
                                        为规范;董监高买卖股份管理;内幕信息、内
                                                  幕交易与对外信息披露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
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            无                        不适用
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
                                        无                        不适用
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
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            无                        不适用
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2
                                        是否履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行承诺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关于稳定股价及股份回购的承诺            是                    不适用
4.依法承担赔偿或者补偿责任的承诺          是                    不适用
5.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6.利润分配原则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关于社保和公积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重大合同履行情况

     保荐人核查了水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羊股份”或“公司”)
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经核查,影响公司重大合同履行的各项条件未发生重大变
化,公司不存在合同无法履行的重大风险。


五、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
                           不适用
由
                               1、2023 年 2 月 2 日和 2023 年 3 月 23 日,华泰联合证券
                           分别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以下简称“江苏证监局”)下
                           发的《关于对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孙圣虎、董雪松采
                           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机构及保荐代表
                           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2021 年 7 月,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欧博”)发生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事项,涉及关联交易未按规定披露,浩欧博于 2022 年 2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    月披露该资金占用相关情况。江苏证监局对浩欧博进行了立案
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保荐人     调查,并对华泰联合证券负责的浩欧博持续督导工作进行了延
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     伸检查。江苏证监局认定华泰联合证券在履行持续督导职责中
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未能尽到勤勉尽责义务,包括:未能及时发现浩欧博资金占用
                           违规行为;在知晓资金占用事项后未能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
                           告;所出具的报告存在相关描述与事实不符,未能真实、准确
                           的反映浩欧博违规问题等,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对华泰联合证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
                           具警示函的监督监管措施。上海证券交易所根据上述警示函及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华泰联合证券及相关
                           人员采取出具予以监管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华泰联合证券对照公司制度进行了相应的内部问责,要求

                                           3
       报告事项                                    说明
                          责任部门对保荐业务项目持续督导、人员安排等情况进行全面
                          梳理、自查自纠,华泰联合证券将进一步加强项目持续督导管
                          理,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2、2023 年 7 月 5 日,华泰联合证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
                          下发的《关于对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张鹏、刘晓宁予
                          以监管警示的决定》,指出华泰联合证券作为北京集创北方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创北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项目保荐人,存在对集创北方向第一大经
                          销商销售的收入真实性及公允性、相关物流与资金流水的核查
                          与披露不到位,保荐工作报告中遗漏记录尽职调查发现的重大
                          事项,对呆滞料相关内控制度有效性的核查不到位,未完整识
                          别与还原集创北方体外代垫成本费用情况,导致在审期间多次
                          调账、申报报表信息不准确等情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华泰联合证券及
                          相关人员采取出具予以监管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华泰联合证券正在对照公司制度进行相应的内部问责。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
                          无
项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水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张磊清                   龙伟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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