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49 证券简称:顶固集创 公告编号:2023-059 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于 2023 年 5 月 29 日召开,公司董事会已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 登了《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5 月 29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 年 5 月 29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 年 5 月 29 日 9:15-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中山市东凤镇东阜三路 429 号 3 楼会议室。 (三)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 (四)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股东大会主持人:董事长林新达先生 (六)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6 人,代表股份 96,691,700 股,占 公司总股份的 46.8568%。 其中:通过现场表决的股东 14 人,代表股份 96,610,400 股,占公司总股份 的 46.817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81,3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394%。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4 人,代表股份 20,443,700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9.907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20,362,400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9.8676%。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81,3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394%。 (三)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关于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6,679,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99.99%;反对 12,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0.0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0,431,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其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4%;反对 12,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其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其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过半数同意,表 决通过。 2.审议《关于公司<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6,679,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99.99%;反对 12,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0.0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0,431,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其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4%;反对 12,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其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其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过半数同意,表 决通过。 3.审议《关于公司<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6,679,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99.99%;反对 12,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0.0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0,431,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其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4%;反对 12,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其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其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过半数同意,表 决通过。 4.审议《关于公司<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6,679,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99.99%;反对 12,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0.0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0,431,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其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4%;反对 12,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其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其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过半数同意,表 决通过。 5.审议《关于公司<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6,679,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99.99%;反对 12,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0.0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0,431,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其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4%;反对 12,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其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其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过半数同意,表 决通过。 6.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6,679,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99.99%;反对 12,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0.0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0,431,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其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4%;反对 12,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其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其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过半数同意,表 决通过。 7.审议《关于聘请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6,679,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99.99%;反对 12,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0.0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0,431,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其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4%;反对 12,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其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其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过半数同意,表 决通过。 8.审议《关于<2022 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专 项审核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292,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99.63%;反对 12,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0.3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292,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其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63%;反对 12,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其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3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其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关联股东林新达、林彩菊、中山市凯悦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中山市建达 饰品有限公司、中山市顶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中山市顶辉装饰工程有限公 司已回避表决。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过半 数同意,表决通过。 9.审议《关于确认公司 2022 年度关联交易并预计 2023 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292,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99.63%;反对 12,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0.3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292,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其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63%;反对 12,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其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3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其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关联股东林新达、林彩菊、中山市凯悦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中山市建达 饰品有限公司、中山市顶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中山市顶辉装饰工程有限公 司已回避表决。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过半 数同意,表决通过。 10.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6,679,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99.99%;反对 12,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0.0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0,431,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其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4%;反对 12,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其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其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过半数同意,表 决通过。 11.审议《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6,679,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99.99%;反对 12,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0.0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0,431,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其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4%;反对 12,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其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其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过半数同意,表 决通过。 12.审议《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6,679,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99.99%;反对 12,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0.0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0,431,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其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4%;反对 12,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其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其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过半数同意,表 决通过。 13.审议《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6,679,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99.99%;反对 12,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0.0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0,431,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其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4%;反对 12,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其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其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过半数同意,表 决通过。 14.审议《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6,679,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99.99%;反对 12,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0.0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0,431,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其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4%;反对 12,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其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其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过半数同意,表 决通过。 15.审议《关于回购注销和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4,161,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99.99%;反对 12,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0.0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7,91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其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3%;反对 12,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其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其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关联股东徐冬梅、陈远强、胡萍、赵衡已回避表决。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16.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6,679,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99.99%;反对 12,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0.0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0,431,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其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4%;反对 12,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其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其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同 意,表决通过。 17.审议《关于修订公司部分规章制度的议案》 17.01 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 96,679,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99.99%;反对 12,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0.0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0,431,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其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4%;反对 12,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其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其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同 意,表决通过。 17.02 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 96,679,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99.99%;反对 12,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0.0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0,431,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其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4%;反对 12,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其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其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同 意,表决通过。 17.03 审议《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96,679,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99.99%;反对 12,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0.0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0,431,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其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4%;反对 12,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其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其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过半数同意,表 决通过。 17.04 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96,679,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99.99%;反对 12,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0.0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0,431,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其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4%;反对 12,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其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其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过半数同意,表 决通过。 17.05 审议《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96,679,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99.99%;反对 12,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0.0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0,431,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其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4%;反对 12,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其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其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过半数同意,表 决通过。 17.06 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96,679,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99.99%;反对 12,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0.0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0,431,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其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4%;反对 12,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其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其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过半数同意,表 决通过。 17.07 审议《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 96,679,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99.99%;反对 12,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0.0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0,431,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其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4%;反对 12,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其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其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同 意,表决通过。 18.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工商变更具体事宜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6,679,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99.99%;反对 12,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0.0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0,431,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其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4%;反对 12,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其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其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过半数同意,表 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参加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 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 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 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