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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震安科技: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11-18  

证券代码:300767             证券简称: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3-087
债券代码:123103             债券简称:震安转债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的合法、合规性:
     董事会依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 年 11 月 17 日下午 14:3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为: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 年 11 月 17 日的交易
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 年 11 月 17 日
(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六)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棕树营街道鱼翅路云投中心
B3 栋 22 层。
     (七)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涛先生。
     (八)出席会议对象: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101,437,16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1.029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98,604,986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39.884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2,832,17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1.145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2,832,17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145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2,832,17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1456%。
    3、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见证律师张强和吴尤嘉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
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615,0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895%;反对
822,1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810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10,05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0.9722%;反对
822,12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9.0278%;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项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2 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611,9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865%;反对
822,1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8105%;弃权 3,1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06,95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0.8627%;反对
822,12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9.0278%;弃权 3,1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95%。
    该项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2 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的议案》
    该项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2 以上通过。此议案项下各子议案采
用累积投票制投票,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
 提案                                                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   是否
               提案名称          同意股份数(股)
 编码                                                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当选
        选举李涛先生为公司第四
 3.01                                  101,412,365                99.9756   是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杨向东先生为公司第
 3.02                                  101,412,474                99.9757   是
        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唐均先生为公司第四
 3.03                                  101,412,664                99.9758   是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管庆松先生为公司第
 3.04                                  101,413,664                99.9768   是
        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5   选举白云飞先生为公司第         101,413,764                99.9769   是

                                       2
        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提案                                                   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    是否
                提案名称           同意股份数(股)
 编码                                                   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当选
         选举李涛先生为公司第四
 3.01                                       2,807,379                 99.1244   是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杨向东先生为公司第
 3.02                                       2,807,488                 99.1282   是
         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唐均先生为公司第四
 3.03                                       2,807,678                 99.1349   是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管庆松先生为公司第
 3.04                                       2,808,678                 99.1702   是
         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白云飞先生为公司第
 3.05                                       2,808,778                 99.1738   是
         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李涛先生、杨向东先生、唐均先生、管庆松先生及白云飞先生当选为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
议案》
      该项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2 以上通过。此议案项下各子议案
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
提案                                                    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    是否
               提案名称           同意股份数(股)
编码                                                    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当选
        选举周福霖先生为公司第
4.01                                    101,410,167                   99.9734    是
        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丁洁民先生为公司第
4.02                                    101,412,464                   99.9756    是
        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霍文营先生为公司第
4.03                                    101,412,564                   99.9757    是
        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徐毅先生为公司第四
4.04                                    101,412,664                   99.9758    是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提案                                                   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    是否
               提案名称           同意股份数(股)
 编码                                                   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当选
        选举周福霖先生为公司第
4.01                                        2,805,181                 99.0468   是
        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丁洁民先生为公司第
4.02                                        2,807,478                 99.1279   是
        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霍文营先生为公司第
4.03                                        2,807,578                 99.1314   是
        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徐毅先生为公司第四
4.04                                        2,807,678                 99.1349   是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
    周福霖先生、丁洁民先生、霍文营先生及徐毅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
表监事的议案》
    该项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2 以上通过。此议案项下各子议案采
用累积投票制投票,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
 提案                                                    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    是否
                  提案名称           同意股份数(股)
 编码                                                    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当选
          选举张雪女士为公司第四届
5.01                                     101,412,764                   99.9759    是
          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选举温文露女士为公司第四
5.02                                     101,413,264                   99.9764    是
          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提案                                  同意股份数        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    是否
                  提案名称
 编码                                    (股)          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当选
          选举张雪女士为公司第四届
5.01                                         2,807,778                 99.1385   是
          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选举温文露女士为公司第四
5.02                                         2,808,278                 99.1561   是
          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张雪女士及温文露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张强、吴尤嘉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
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
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
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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