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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德恩精工: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2023-06-21  

                                                     证券代码:300780              证券简称:德恩精工        公告编号:2023-031

                 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雷永强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
份 26,883,3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8.33%)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雷永
强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减持期间集中竞价交易
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进行减持的时间除
外),大宗交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进行
减持的时间除外),减持数量不超过 2,688,33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83%。

    本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雷永强先生《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
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有公司股份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控股股东、实
雷永强【注】                               26,883,300                18.33%
                 际控制人


    注: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雷永强先生与持有公司 20.26%股份的公司董事
长兼总经理雷永志先生为兄弟关系,系一致行动人,雷永强先生与雷永志先生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6,600,435 股,占公司股本总
额的 38.59%。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拟减持股份
股东姓   减持原   减持股   拟减持股份
                                        占公司总股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
  名       因     份来源     数量股
                                        本的比例

                                                                集中竞价交易
                                                                  减持期间:
                                                                2023 年 7 月 15
                                                                 日-2024 年 1
                                                                月 16 日(法律
                                                                法规规定不能
                  公司首                                                        参考减持时
                                                                进行减持的时
                  次公开                             集中竞价                   市场价格,
         个人资                                                   间除外);
雷永强            发行前   2,688,330      1.83%      或大宗交                   不低于公司
         金需求                                                 大宗交易减持      发行价
                  已发行                                 易
                  的股份                                        期间:2023 年
                                                                   6 月 29 日
                                                                -2023 年 12 月
                                                                30 日(法律法
                                                                规规定不能进
                                                                行减持的时间
                                                                    除外)

          合计             2,688,330      1.83%                   ————


         注释 1:如遇公司股票在减持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区间及减
   持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上
   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
   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注释 2:上表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
   因所致。

         注释 3:雷永强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进
   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
   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且其股份减持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减持数量限制的规定。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雷永强先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做的承诺如下:

    1、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雷永强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
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
的股份。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
延长六个月。

    2、持股意向及减持股份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雷永强承诺:上述锁定期满拟继续持有公司股票。
若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因其资金需求等原因需要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
价,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数的百分之十,并将提前
五个交易日向公司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减持方式、未来减持计划以及减持
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并通过公司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内予以
公告。如违反上述承诺,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并将减持股份所得收
益归公司所有。

    在公司担任董事的自然人股东雷永强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担任公司的
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所持公司股票在锁
定期满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违反上述承诺,愿承担由此
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并将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上述承诺不因本人职
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终止。

    截至本公告日,雷永强先生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本次拟减持事项与
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雷永强先
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形式决定是否具体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能否按期实施完成
的不确定性。

    2、雷永强先生与雷永志先生为一致行动人,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雷永强先生的正常减持行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后,上
述人员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
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4、本减持计划实施期间,雷永强先生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谨慎决策。

    五、备查文件

    1、雷永强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