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82 证券简称:卓胜微 公告编号:2023-058 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8 月 25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 年 8 月 25 日(星期五)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8 月 25 日(星期五)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大会召开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刘闾路29号无锡芯 卓半导体分公司1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许志翰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江苏卓 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92人,代表股份299,824,736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1677%。 其 中 : 现 场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的 股 东 或 股 东 代 理 人 14 人 , 代 表 股 份 183,033,0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288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78 人,代表股份116,791,6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8792%。 2、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或中小股东代理人共86人,代表股份89,834,03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8291%。 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或中小股东代理人9人,代表股份 4,960,3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29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或 中小股东代理人共77人,代表股份84,873,7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8998%。 3、公司董事会秘书、全体董事、全体监事以现场结合视频的方式出席了本 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以现 场方式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逐项审议通 过了以 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许志翰先生、FENG CHENHUI(冯晨晖)先生、 TANG ZHUANG(唐壮)先生、姚立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 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选举情况如下: 1.01选举许志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266,037,986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731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56,047,283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3898%。 表决结果:许志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FENG CHENHUI(冯晨晖)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264,722,648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292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54,731,945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9256%。 表决结果:FENG CHENHUI(冯晨晖)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 1.03选举TANG ZHUANG(唐壮)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268,600,348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585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58,609,645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2421%。 表决结果:TANG ZHUANG(唐壮)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姚立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268,431,748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529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58,441,045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0545%。 表决结果:姚立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徐伟先生、周世东先生、张纯义先生为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选 举情况如下: 2.01选举徐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234,793,339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31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56,720,578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1393%。 表决结果:徐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周世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237,447,018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195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59,374,257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0933%。 表决结果:周世东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张纯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237,447,018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195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59,374,257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0933%。 表决结果:张纯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陈碧女士、叶世芬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 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选举情况 如下: 3.01选举陈碧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268,570,414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89.575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58,579,711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2088%。 表决结果:陈碧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选举叶世芬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269,350,152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89.835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59,359,449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0768%。 表决结果:叶世芬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情况:299,823,56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1,176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89,832,857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7%;1,176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299,823,56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1,016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16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 权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李海江律师、杨怡婷律师现场方 式见证,并出具了《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该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 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 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