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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林科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5-17  

                                                    证券代码:300786             证券简称:国林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8

                     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3年5月17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7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株洲路188号甲7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丁香鹏先生。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七)股东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8人,代表股份61,948,42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33.664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61,832,280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33.601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16,140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0.063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人,代表股份123,240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0.067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7,100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0.0039%。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116,140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631%。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或列
席了本次会议,保荐代表人郑岩先生、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郭芳晋律师列席了
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61,897,1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72%;反对 51,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2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二)《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61,897,1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72%;反对 51,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2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61,897,1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72%;反对 51,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2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61,897,1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72%;反对 51,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2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五)《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843,0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299%;反对 105,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7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8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4758%;反对 105,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5.524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六)《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897,1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72%;反对 51,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2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1,9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8.3739%;反对 51,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1.626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七)《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897,1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72%;反对 51,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2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1,9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8.3739%;反对 51,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1.626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八)《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61,897,1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72%;反对 51,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2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九)《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3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897,1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72%;反对 51,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2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1,9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8.3739%;反对 51,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1.626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842,6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292%;反对 105,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701%;弃权 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4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1513%;反对 105,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5.5242%;弃权 4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24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郭芳晋、郭恩颖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
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
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