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86 证券简称:国林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8 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3年5月17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7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株洲路188号甲7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丁香鹏先生。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七)股东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8人,代表股份61,948,42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33.664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61,832,280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33.601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16,140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0.063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人,代表股份123,240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0.067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7,100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0.0039%。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116,140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631%。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或列 席了本次会议,保荐代表人郑岩先生、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郭芳晋律师列席了 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61,897,1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72%;反对 51,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2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二)《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61,897,1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72%;反对 51,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2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61,897,1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72%;反对 51,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2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61,897,1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72%;反对 51,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2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五)《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843,0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299%;反对 105,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7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8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4758%;反对 105,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5.524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六)《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897,1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72%;反对 51,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2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1,9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8.3739%;反对 51,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1.626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七)《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897,1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72%;反对 51,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2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1,9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8.3739%;反对 51,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1.626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八)《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61,897,1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72%;反对 51,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2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九)《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3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897,1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72%;反对 51,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2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1,9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8.3739%;反对 51,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1.626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842,6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292%;反对 105,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701%;弃权 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4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1513%;反对 105,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5.5242%;弃权 4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24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郭芳晋、郭恩颖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 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 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