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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林科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23-11-28  

证券代码:300786           证券简称:国林科技            公告编号:2023-147


                 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鉴于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
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并于2023年11月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
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丁香鹏先生、王承
宝先生、丁志嘉先生、丁香财先生、徐洪魁先生、王学清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马广林先生、赵永瑞先生、王树文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经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马广林先生为会
计专业人士。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进行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6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共同
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
三年。其中,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
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依照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
责。

       特此公告。

                    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28日
    附件: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丁香鹏先生,男,1958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主
要工作经历为:1979年12月至1983年12月,解放军后勤学院服役;1984年1月至
1987年6月,在青岛公路客运公司工作;1987年7月至1994年12月,在青岛长途汽
车站工作;1994年12月至今,历任国林科技总经理、董事长。现任国林科技董事
长兼总经理、青岛朗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青岛国林海产食品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荣成市铁槎山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青岛国林陶瓷新材料科技
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丁香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2,870,280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28.73%,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丁志嘉先生系
丁香鹏先生的成年子女,公司财务总监刘彦璐女士系丁香鹏先生兄弟姐妹的成年
子女。除此之外,丁香鹏先生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丁香鹏先生不是“失信
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王承宝先生,男,1975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青
岛大学机械设计与制造专业本科。主要工作经历为:1999年7月至2000年6月,在
青岛远东塑料工程有限公司工作;2000年7月至今,历任国林科技总经理助理、
总工程师、副总经理、董事。现任国林科技董事、总工程师,青岛国林新能源科
技有限公司监事,新疆国林新材料有限公司监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王承宝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251,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7%,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王承宝先生不是“失
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丁志嘉先生,男,1985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有永久境外居留权(美
国绿卡),The University of Alabama管理学硕士学位,George Mason University
统计学硕士学位。2016年4月至2017年7月,担任青岛诚客奕品互联网技术有限公
司总经理,2017年7月至2018年6月,担任One Media Group数据分析师,2018年6
月至2019年12月,担任Viinet Inc.公司首席运营官,2022年6月至今,在国林科技
任职。现任国林科技总经理助理。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丁志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丁香鹏先生的成年子女,除此之外,丁志嘉先生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
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公司章程》中规
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
丁志嘉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
求的任职条件。

    4、丁香财先生,男,1971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高
级工程师,西安工业学院精密仪器专业本科。主要工作经历为:1996年7月至1997
年6月,在青岛宏达塑胶集团从事设备管理工作;1997年7月至2006年4月,在青
岛海尔电子有限公司工作;2006年4月至今,历任国林科技电气系统总工程师、
监事会主席、副总经理、董事、副总工程师。现任国林科技董事、副总工程师、
电气系统总工程师。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丁香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20,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5%,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丁香财先生不是“失
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5、徐洪魁先生,男,1979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香
港公开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主要工作经历为:2003年7月至2003年10月,在
青岛造船厂工作;2003年11月至2004年4月,在青岛德曼啤酒技术装备有限公司
工作;2004年5月至今,历任国林科技机械工程师、技术部部长、生产部部长、
副总经理、董事。现任国林科技董事兼副总经理、青岛贺力德低温科技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兼经理、青岛国林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徐洪魁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67,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6%,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徐洪魁先生不是“失
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6、王学清先生,男,1975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青岛
化工学院化工设备与机械专业本科。主要工作经历为:1998年7月至2010年3月,
在青岛市四方铸钢厂工作;2010年4月至2013年12月,在青岛锅炉压力容器厂工
作;2014年至今,历任国林科技压力容器车间主任、副总经理。现任国林科技副
总经理、青岛海丽达新材料有限公司监事、新疆国林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
经理、青岛国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国林致远(青岛)供应链有限公
司执行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王学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
修订)》《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
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王学清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7、马广林先生,男,1975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哈
尔滨工业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研究生。主要工作经历为:2001 年 4 月至今,
历任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系助教、讲师、副主任、副教授。现任中国海
洋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系副教授、国林科技独立董事、豪迈科技独立董事、三力
新材独立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马广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
修订)》《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
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马广林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马广林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
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8、赵永瑞先生,男,1961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国
矿业大学有机化工(过程装备)硕士研究生。主要工作经历为:1982年8月至2005
年9月,在山东科技大学工作,历任化工系党总支书记、动力与控制工程学院院
长、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书记,先后获得助教、讲师、副教授和教授资格及
职称,2000年评聘为教授;2005年10月至2021年7月,历任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教学督导、自主招生专家、研究生/本科生教学成果
评审专家和机电工程学院教授委员会委员、嵌入式信息技术研究所所长、教授,
现已退休。目前在青岛莱茵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任监事、青岛宝佳智能装备股份有
限公司兼职技术咨询顾问。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赵永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
修订)》《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
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赵永瑞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赵永瑞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
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9、王树文女士,女,1963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国
人民大学企业管理专业博士研究生,美国康涅狄格公共政策博士后。主要工作经
历为:1984年7月至2013年3月,在中国海洋大学工作,历任公共管理学院、法政
学院副院长,MPA中心副主任;先后获得助教、讲师、副教授和教授资格及职
称,1989年评聘为教授;2013年至今,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任教,历任公共管理学
院副院长、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青岛研究院副院长。现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政府管
理学院教授。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王树文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
修订)》《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
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王树文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王树文女士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
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