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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林科技: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马广林)2023-11-28  

证券代码:300786              证券简称:国林科技          公告编号:2023-151

                 青 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 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 明 人 马 广 林作 为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 份 有 限 公司第 五届董事 会独立
董 事 候 选 人,已 充分了解并 同意由 提 名 人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提 名 为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以 下 简 称“该公司”) 第五届
董 事 会独 立 董 事 候选人 。现公开 声明和 保证,本 人与该 公司之 间不存在任何
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 规 章 、规 范性文件
和 深 圳 证 券 交 易所业 务规 则对独 立董 事候 选人 任 职资 格及 独立 性的要求,
具 体 声 明 并 承 诺如 下事 项:

      一 、本 人 已 经通过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
委 员 会 资 格 审查,提名 人与本 人不 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
职 情 形 的 密切关系。

       是        否

        如 否 , 请 详 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本人 不 存 在《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第一百 四十六条等规定不
得 担 任 公 司董事的情形 。

       是        否

      如 否 , 请详 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本 人 符 合中国 证监会《上市公 司独立 董事管 理办法 》和深圳证券
交 易 所 业 务规则规定的 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如 否 , 请 详 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 、 本 人 符合该公司章 程规定的独立 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如 否 , 请详 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 、本 人 已 经参 加培训 并取得证 券交易 所认可 的相关 培训证明材料(
如有)。

       是       否

      如 否 , 请详 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 、本 人 担 任独立 董事不 会违反《 中华人 民共和 国公务 员法》的相关
规定。

       是       否

      如 否 , 请详 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 、 本 人 担 任 独立 董事 不会 违反 中共 中央 纪委 《关 于规 范中 管干部
辞 去 公 职 或 者退(离)休 后担任 上市公 司、基 金管理 公 司独 立董事、独立监
事 的 通 知 》 的相关 规定。

       是       否

      如 否 , 请详 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 、 本 人 担 任 独 立 董事 不会 违反 中共 中央组 织部 《关 于进一 步规范
党 政 领 导 干部在企业兼 职 (任 职) 问 题 的 意 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 否 , 请详 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 、本 人 担 任 独 立 董 事 不会 违 反中 共 中央 纪 委、教育 部 、监察部《关
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 否 , 请详 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 、 本 人 担 任 独 立 董事 不会违反 中国人民银 行《股份 制商业 银行独
立 董 事 和 外 部监事 制度指 引》的 相关规 定。

       是       否

      如 否 , 请详 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 一 、 本 人 担 任 独立董 事不会违反中 国证监会《证券基 金经营机构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       否

      如 否 , 请详 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 二 、 本 人 担 任 独立 董 事不 会违 反《 银行 业 金融 机构 董事(理 事 )和
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

       是       否

      如 否 , 请详 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 三 、本 人 担任 独立董 事不会 违反《 保险 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 》 的 相 关 规 定 。

       是       否

      如 否 , 请详 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 四 、 本 人 担 任 独 立 董事不会 违反其 他法律、 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
、规 范 性 文件 和深圳 证券交 易所业 务规则 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
规定。

       是       否

      如 否 , 请详 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 五 、本 人 具 备 上市公司 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 、部 门 规章 、规范性 文件及 深圳证 券交易 所业务 规 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
、经 济 、管 理、会 计、财 务或者 其他履 行独立 董事职 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如 否 , 请详 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 六 、 以 会 计 专 业 人 士被提 名的, 候选人 至少具 备注册会 计师资格,
或 具 有 会 计 、 审计 或者 财务管 理专 业的 高级 职称、 副 教 授 或以上职称、博
士 学 位 , 或 具 有经 济管 理方面 高级 职称 且 在 会计 、审 计或 者财务管理等专
业 岗 位 有 五 年以上 全职工 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如 否 , 请详 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 七 、本 人 及本人 直系亲 属、主 要社会 关系均 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
业 任 职。

       是        否

      如 否 , 请详 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 八 、本 人 及 本 人 直系亲属不是 直接或间接持 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
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如 否 , 请详 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 九 、本 人 及 本 人直系亲 属不在直接或 间接持有该公司 已发行股份5%
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如 否 , 请详 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十 、本 人及本 人直系 亲属不 在该公 司控股 股东、实 际控制人的附属
企 业 任 职。

       是        否

      如 否 , 请详 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十 一 、本 人不是 为该公司 及其控 股股东 、实际 控制人 或者其各自的
附 属 企 业 提 供财务 、法律、咨询 、保荐等 服务的 人 员 ,包 括 但不限于提供
服 务 的 中 介 机构的 项目组 全体人 员、各级 复核 人员、在 报告上签字的人员、
合 伙 人 、 董 事、高 级管理 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        否

      如 否 , 请详 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十 二 、本 人 与 上市公司 及其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或者 其各自的附
属 企 业 不 存 在 重大 业务 往来 ,也 不在 有重大 业务 往来 的 单 位及其控股股东
、 实 际 控 制 人任职 。

       是        否

      如 否 , 请详 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十 三 、本 人在 最近十 二个月 内不具 有第十 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
一 种 情 形。

       是        否

      如 否 , 请详 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十 四 、 本 人 不是 被中 国证 监会 采取 不得 担任 上市 公司 董事、监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证券 市场禁 入措施 ,且期 限尚未届 满的人 员。

       是        否

      如 否 , 请详 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十 五 、本 人不是 被证券 交易场 所公开 认定不 适合担任 上市公司董事
、 监 事 和 高级管理人员 ,且期限尚未 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 否 , 请详 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十 六 、本 人 不 是最 近三十六个月 内因证券期货犯 罪,受到司法机关
刑 事 处 罚 或 者中国 证监会 行政处 罚的人 员。
       是         否

      如 否 , 请详 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十 七 、本 人 不 是因 涉嫌证券期货 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或 者 被 司 法 机关立 案侦查 ,尚未 有明确 结论意见 的人员。

       是         否

      如 否 , 请详 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十 八 、本 人最近 三十六月 未受到 证券交 易所公 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
通 报 批 评。

       是         否

      如 否 , 请详 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十 九 、 本 人不存 在重大 失信等 不良记 录。

       是         否

      如 否 , 请详 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 任职 独立 董事 期间 因 连续 两次 未能 亲 自 出 席
也 不 委 托 其 他 董 事 出 席 董 事 会 会 议 被 董 事 会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予 以 撤 换 ,未
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如 否 , 请详 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十一 、包 括 该 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
超 过 三 家。

        是        否

       如 否 , 请详 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十 二、 本 人 在 该 公 司连 续担任 独立董 事未超过 六年。

        是        否
       如 否 , 请详 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候 选 人 郑重承诺:

      一 、本 人 完 全 清 楚独 立董 事的 职责 ,保证 上述 声明及 提供的 相关材料
真 实 、 准 确 、 完整 ,没有 虚假 记载 、误 导性 陈述 或重大 遗 漏;否则,本人
愿 意 承 担 由 此 引 起的 法律 责任 和接 受深圳 证 券交 易所的 自律监管措施或纪
律处分。

      二 、本人 在 担 该 公 司 独立 董事期 间,将严 格遵守 中国证 监会 和深圳证
券 交 易 所 的 相 关规 定,确 保有 足够 的时 间和 精力 勤勉尽 责 地履 行职责,作
出 独 立 判 断 ,不 受该 公司 主要 股东 、实际 控制 人 或 其 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
系 的 单 位 或 个人的 影响。

      三 、本人 担 任 该 公 司 独 立董事 期间,如 出现不 符合独 立董事 任职资格
情 形 的 , 本 人 将及 时向 公司 董事 会报 告并 立即 辞去 该公司独立 董事职务。

      四 、本人 授 权 该公 司董事会秘书将 本声明的内容 及其他有关 本人的信
息 通 过 深 圳 证 券交 易所 业务 专区 录入 、报 送给 深圳 证券 交易 所或对外公告
, 董 事 会 秘 书 的上 述行 为视 同为 本人 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 、 如 任 职 期 间 因 本 人 辞 职 导 致 独 立 董 事 比 例 不 符 合 相关 规定或欠
缺 会 计 专 业 人 士的 ,本 人将 持续 履行 职责 ,不 以辞 职为 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 (签署):马广林

                                                                     2023 年 11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