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能实业:监事会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2023-06-05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安福县
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
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意见如下:
除 6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以及 5 名激励对象因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 D 本期可归属比例为 0,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90 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
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
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监事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 90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
属数量为 787,968 股(调整后)。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
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 6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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