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87 证券简称:海能实业 公告编号:2023-050 债券代码:123193 债券简称:海能转债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减持比例超过1%暨减持数量过半的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李伟雄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咚怡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 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6 日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 人股份减持预披露公告》,持股 5%以上的股东李伟雄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咚怡 女士拟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6,790,140 股(含本 数),即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 2,369,900 股后的总股本比例的 3%、公司 总股本的 2.97%。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6 日收到李伟雄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咚怡女士出具的 《关于股份减持情况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李伟雄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 咚怡女士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其持有的股份合计 345.03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的 1.5086%,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 2,369,900 股后的总股本比例的 1.5244%。 合计减持比例超过 1%且减持数量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 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占剔除公司回购专 减持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用户股数后总股本 (万股) (%) 比例 李伟雄 大宗交易 2023年6月2日 19.88 175.03 0.77% 0.77% 李伟雄 大宗交易 2023年6月6日 19.88 130.00 0.57% 0.57% 李咚怡 大宗交易 2023年6月6日 19.88 40.00 0.17% 0.18% 合计 345.03 1.51% 1.52%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占剔除回购 占总股本 占剔除回购 股东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 股数 专用户后总 比例(%) 专用户后总 (股) 比例(%) (股) 股本比例 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4,844,799 6.49% 6.56% 11,794,499 5.16% 5.21% 其中:无限售条 李伟雄 14,844,799 6.49% 6.56% 11,794,499 5.16% 5.21%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0% 0% 合计持有股份 7,197,490 3.15% 3.18% 6,797,490 2.97% 3.00% 其中:无限售条 李咚怡 7,197,490 3.15% 3.18% 6,797,490 2.97% 3.00%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0% 0% 二、 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 1%的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李伟雄、李咚怡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 权益变动时间 2023年6月2日-2023年6月6日 股票简称 海能实业 股票代码 300787 变动类型 (可多 增加□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减持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占剔除公司回购专户减持比例(%) A股 3,450,300 1.5086% 1.5244% 合计 3,450,300 1.5086% 1.5244%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间接方式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执行法院裁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继承□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其他□(请注明)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可多选)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 占总股本 占剔除公司 占总股 占剔除公司回 股数(股) 股数(万股) 性质 比例 回购专户减 本比例 购专户减持比 (%) 持比例(%) (%) 例(%) 合计持有股份 22,042,289 9.64% 9.74% 18,591,989 8.13% 8.2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2,042,289 9.64% 9.74% 18,591,989 8.13% 8.21%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0% 0%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 是否□ 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发布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 行动人股份减持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李伟雄先 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咚怡女士拟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减 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790,140股(含本数),即不超过剔除公司回 购专用账户2,369,900股后的总股本比例的3%、公司总股本2.97%。 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进行,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 2,263,380股(含本数), 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2,369,900股后的总股本比例1%、公司总 股本比例0.99%;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公告之日起3个交 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4,526,760股(含本 数),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2,369,900股后的总股本比例的2%、 公司总股本比例1.98%。 截至本公告日,李伟雄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咚怡女士股份减 持情况与公司此前预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减持计划一致,实际 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 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购买 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 是□否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 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 是□否 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3. 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数量在减持计划范围内,减持计划尚未执行完毕,上述股份减 持实施情况与减持股东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减持计划一致。公司将持 续关注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3、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 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1、持股 5%以上的股东李伟雄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咚怡女士出具的《关于 股份减持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