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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宇瞳光学: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2023-09-26  

证券代码:300790              证券简称:宇瞳光学            公告编号:2023-072
债券代码:123219              债券简称:宇瞳转债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5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公司董事
会同意聘任陈丽媛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陈丽媛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
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陈丽媛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769-89266655
    传真:0769-89266656
    电子邮箱:tzb-1@ytot.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靖海东路 99 号



    特此公告。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25 日
      附件: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陈丽媛女士,1992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已
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职于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宏
港纺织科技有限公司,2020 年 2 月入职公司,担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证券专员,
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丽媛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18,000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