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奥会展:关于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公告2023-05-05
证券代码:300795 证券简称:米奥会展 公告编号:2023-034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
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当下业务发展实际需要,增加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境外自办展业务升级与扩展项目”中两个实施国
家和一个实施主体,即在原有基础上,新增全资子公司深圳米奥兰特
国际会展有限公司为实施主体,新增中欧国家、北美洲国家共两个实
施地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
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和实施地点属于董事会审议权限,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相关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签发的《关于核准浙江米奥兰特商务
会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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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041,000 股,
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14.2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57,335,070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55,025,300 元 后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302,309,770 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9 年
10 月 16 日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
验〔2019〕341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就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签订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
户。
根据《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
后将按实际业务需求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拟用本次募集资
序号 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金投入金额
1 境外自办展业务升级与扩展项目 20,560.49 3,821.52
“China Homelife 247” 展会外
2 12,264.28 2,279.53
贸 O2O 撮合平台升级项目
3 营销服务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24,129.93 24,129.93
合 计 56,954.70 30,230.98
2、募集资金的延期、变更情况
(1)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并于 2020 年 8 月 14 日召开 2020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
投资额的议案》,公司调整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
将“营销服务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中的
16,572.81 万元调整至“境外自办展业务升级与扩展项目”及“O2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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撮合平台升级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金
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项目投资总 调整前募集资金 调整后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号 额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境外自办展业务升级与扩展
1 20,560.49 3,821.52 13,959.78
项目
“China Homelife 247” 展
2 会外贸 O2O 撮合平台升级项 12,264.28 2,279.53 8,714.08
目
营销服务网络及信息化建设
3 24,129.93 24,129.93 7,557.12
项目
合计 56,954.70 30,230.98 30,230.98
具体详情参见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30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
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50)。
(2)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为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提升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资金的安全、合理运用,本着对投资者负责及谨
慎投资的原则,结合目前项目实际开展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营销服务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建设延期至 2022 年 10 月
21 日完成。
具体详情参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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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22 年 10 月 25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
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延期的议案》,为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保障资金的安全、合理运用,本着对投资者负责及谨慎投资的原
则,结合目前项目实际开展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境外自
办展业务升级与扩展项目”的建设延期至 2023 年 10 月 21 日完成。
具体详情参见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5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106)。
3、募集资金的结项情况
公司于2022年11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
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2022年12月5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
““China Homelife 247”展会外贸O2O撮合平台升级项目”和“营
销服务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2,239.32
万元(含现金管理取得的理财收益及活期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
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详情参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8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
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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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的议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20)。
公司于2023年2月24日完成了营销服务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并于2023年3月7日完成了“China
Homelife 247”展会外贸 O2O 撮合平台升级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的注销手续。
4、募集资金的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
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细则》的要求,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下沙
支行下属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科技园支行)、招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下
属支行(中信银行上海漕河泾支行)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
专户管理。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开户行 专户账号 专户用途 账户状态
中国农业银行股
境外自办展业务升
份有限公司杭州 19033601040011807 正常使用
级与扩展项目
科技园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 “China Homelife
限公司杭州滨江 999017755210999 247”展会外贸 O2O 已注销
支行 撮合平台升级项目
中信银行上海漕 营销服务网络及信
8110201013101091208 已注销
河泾支行 息化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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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拟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相关情
况
本次拟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境外自
办展业务升级与扩展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为 13,959.78 万元,本项目将对公司境
外自办展业务的升级与扩展,以扩大公司境外区域市场覆盖。最终,
通过境外自办展业务深度和广度的双重延伸,实现公司境外会展业务
规模和盈利水平的提升,提高公司品牌的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实力。
2、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实施地点的原因及情况
针对公司现有的境外自办展品牌,公司将继续增加宣传推广力度,
进一步挖掘展会品牌的区域影响力。结合公司现有的市场覆盖基础,
公司拟增加“境外自办展业务升级与扩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国家,
新增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米奥兰特国际会展有限公司,新
增实施地点中欧国家和北美洲国家。具体情况如下:
实施主体
项目名称
变更前 变更后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
会展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米奥兰特国际会展有限公司
实施地点
变更前 变更后
中南美国家 中南美国家
境外自办展业
中东国家一 中东国家一
务升级与扩展
中东国家二 中东国家二
项目
东南亚国家一 东南亚国家一
东南亚国家二 东南亚国家二
东欧国家 东欧国家
中欧国家
北美洲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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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增加“境外自办展业务升级与扩展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
国家,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及实施方式,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为确保募集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效
率,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与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在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内完成相关备案、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并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根据实际需要安排项目支出等。公司
与本次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之间将通过内部往来、向子公
司增资等方式具体划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所需募集资金。
三、本次新增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米奥兰特国际会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DAC064Q
成立时间:2016 年 4 月 11 日
法定代表人:何问锡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海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
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与公司关系: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四、上述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增加“境外自办展业务升级与扩展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
施地点,综合考虑了公司长远布局、业务经营需要等因素,符合 《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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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需
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业务发展,不影响公司正
常的生产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
情形。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意见
2023 年 5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
案》,同意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境外自办展业务升级与扩展项目”
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增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不属于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
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增加“境外自办展业务升级与扩展项目”
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一致认为:公司本次
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是在综合考虑了公司当
下业务需要和充分了解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展后所做出的调整,
有利于加速公司业务发展,加快公司整体产业布局。本次调整不会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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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用途的情形。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
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增加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
地点的事项。
3、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是根据公
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开展情况所做出的审
慎决定,本次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方向及用途的情况,
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增加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事项。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
体和实施地点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
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同时,本次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
出的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上述
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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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国金证券关于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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