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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指南针: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跟踪报告2023-05-1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指南针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晓理                      联系电话:010-60837510
保荐代表人姓名:胡雁                        联系电话:010-60838000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不适用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               是
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2 次(承接持续督导后对
                                                      2022 年 1-6 月募集资金专
                                                      户进行查阅,并于现场检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查期间对公司 2022 年 6-12
                                                      月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查
                                                      阅)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1
                                            事项(1):公司 2019 年首
                                            次公开发行股份并在创业
                                            板 上 市 募 集 资 金计划于
                                            2022 年 11 月使用完毕,相
                                            关募投项目计划于 2022 年
                                            11 月完成。提请公司注意募
                                            集资金使用完毕后对相关
                                            账户及时进行销户并进行
                                            公告。

                                            后续情况:公司已于 2022
                                            年 12 月 27 日披露《北京指
                                            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的公告》,对募集资金
                                            专户的注销情况进行了及
                                            时披露。

                                            事项(2):2022 年三季度,
                                            公司通过参与破产重整投
                                            资方式完成对原网信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现称“麦高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麦高证券”)100%股
                                            权的收购工作。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因前述
                                            重组事项形成人民币 12.87
                                            亿元商誉,提请公司密切关
                                            注网信证券经营状况以及
                                            商誉减值风险。

                                            后续情况:公司将稳步推进
                                            麦高证券的业务恢复及发
                                            展计划,逐步提升麦高证券
                                            的经营效益,降低商誉减值
                                            风险。根据中水致远资产评
                                            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北京指
                                            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并购麦高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所涉及的以财务报告
                                            为目的的商誉减值测试项
                                            目资产评估报告》(中水致
                                            远评报字 2023 第 010085
                                            号),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


                                        2
                          项目                      工作内容
                                             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
                                             值已超过合并报表口径包
                                             含商誉的资产组的账面价
                                             值,相关商誉未发生减值。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1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不存在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2 年 12 月 22 日
                                             根据 2022 年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细
                                             则、指引、通知、办法、指
                                             南等相关规定,对持续督导
(3)培训的主要内容
                                             规则、企业规范运作、募集
                                             资金管理、信息披露、内幕
                                             交易管理规定和处罚案例
                                             进行培训。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存在的     采取的
                             事项
                                                    问题       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无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无
3.“三会”运作                                       无         无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无


                                        3
                                                               存在的   采取的
                           事项
                                                               问题     措施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无
6.关联交易                                                       无         无
7.对外担保                                                       无         无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无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
                                                                 无         无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无         无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
                                                                 无         无
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行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承诺             解决措施
1、稳定股价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是              不适用
3、发行人其他股东承诺                              是              不适用
4、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是              不适用
5、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6、消除或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部分股东股份锁定承
                                                   是              不适用
诺
8、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措施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4
    报告事项                                  说明
                   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18 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作为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为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上市之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6 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2
                   年 6 月 2 日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等相关议案。因本次发行
                   需要,公司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
1.保荐代表人变更
                   担任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
及其理由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
                   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
                   公司已与中信证券签订了《关于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上市之承销及保荐协议》(以下简称“保荐协议”),国泰君
                   安未完成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将自保荐
                   协议签订之日起由中信证券承继。中信证券的持续督导期限为公
                   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上市之日起计算的当年剩余时间
                   及其后 2 个完整会计年度。中信证券指派李晓理先生、胡雁女士
                   担任保荐代表人,负责公司持续督导相关工作。
2.报告期内中国证
监会和本所对保荐
机构或者其保荐的   无
公司采取监管措施
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
                   无
重大事项




                                      5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 2022 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晓理                   胡   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5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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