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03 证券简称:指南针 公告编号:2023-033 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5 月 16 日下午 2:30 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5 月 16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6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3:00。 2. 会议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昌平区七北路 42 号院 TBD 云集中心 2 号楼 1 单 元 5 层公司会议室。 3. 会议召开的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顿衡先生 6.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 会议出席情况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的 股 东 及 股 东 授 权 委 托 代 表 共 31 人 , 代 表 股 份 180,360,10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315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 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4 人,代表股份 172,302,89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42.3354%;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17 人,代表股份 8,057,211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797%。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 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24 人,代表股份 8,838,7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717%。 8.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79,957,5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68%; 反对402,5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32%;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 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179,957,5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68%; 反对402,5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32%;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 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179,957,5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68%; 反对402,5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32%;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4. 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179,956,1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61%; 反对403,9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39%;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8,434,8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302%;反对403,9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69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 审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79,957,5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68%; 反对402,5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32%;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6.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179,957,5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68%; 反对402,5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32%;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8,436,2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461%;反对402,5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5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7.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179,957,5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68%; 反对402,5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32%;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8,436,2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461%;反对402,5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5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8.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178,402,2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145%; 反对1,957,8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55%;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6,880,8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8488%;反对1,957,8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15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2. 律师姓名:韩光、邹晓东 3. 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 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 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 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