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量股份: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久量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跟踪报告2023-05-12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久量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久量股份
保荐代表人姓名:袁炜 联系电话:0769-22119285
保荐代表人姓名:付永华 联系电话:0769-22119285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 制度
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
是
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
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5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
是
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 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议案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 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议案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议案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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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2 年 8 月 31 日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要点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及创业板自律监管培训
2022 年 3 月 1 日,久量股份召开了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
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事项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
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 无 不适用
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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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 行 人 或者 其 聘请 的 中 介
无 不适用
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2022 年度公司业绩大幅下滑:
2022 年营业收入为 50,571.82
万元,同比下降 19.58%,2022 督促企业积极采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
年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 的净 取措施应对业绩
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
利润为-2,723.65 万元,同比下 大幅下降的风
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
降 426.85%,2022 年归属于上 险,并做好信息
况)
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 常性 披露
损益的净利润为-2,713.83 万
元,同比下降 608.21%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履行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流通限制和锁定股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及减持意向 是 不适用
稳定股价的预案及承诺 是 不适用
关于因信息披露重大违规回购新股、赔偿损失
是 不适用
的相关承诺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是 不适用
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发行人发行上市后股利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避免和消除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避免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注:2022 年 12 月 13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久量股份下发关注函,对公司实际控制人
卓楚光、郭少燕计划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转让给其两个儿子,并对《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承诺人的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进
行更正事项表示高度关注。
久量股份根据关注函,更正了协议转让尚需履行程序及相关公告。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6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及 2023 年 2 月 24 日召开
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豁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自愿性减持
比例承诺的议案》。
公司实际控制人卓楚光、郭少燕曾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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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如下承诺,承诺时间为自上市之日起至不再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止:
“本人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
司股份总数的 1%。本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并导致本人所持股份低于 5%的,本人
将在减持后 6 个月内继续遵守上述承诺。本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单个受让方的
受让比例不得低于 5%。”
上述承诺修订后仅删减“本人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
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数的 1%”部分,仍然保留减持法规要求的“本人通过协议
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 5%”。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2020 年 11 月 3 日,东莞证券授权保荐代表人付永华、
赵德友具体负责久量股份的持续督导工作。2022 年 5
月 18 日,因赵德友先生工作变动,不再继续担任公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
序进行,东莞证券委派袁炜先生接替赵德友先生担任
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
职责。
(1)2022 年 6 月 2 日,东莞证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
所《关于对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邢剑琛、潘云松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 的监管函》;
所 对 保荐 机 构或 者其 保 荐 (2)2022 年 9 月 30 日,东莞证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
的 公 司采 取 监管 措施 的 事 管理委员会《关于对东莞证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
项及整改情况 定》。
涉及上述函件的相关问题东莞证券已通过加强内部
培训、开展专项自查、完善内控机制等措施予以整改。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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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久量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度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袁炜 付永华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