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量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7-28
广东久量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 则》 及广
东久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的相关
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于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
公司银行授信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卓楚光先生和郭少燕女士为公司在中国银行广州白
云支行的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不收取担保费用,有利于公司
的经营发展,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银行授信提供关联
担保的议案》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本页为《广东久量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范海峰 罗顺均
鲍恩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