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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铂科新材: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6-19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并发表以下独立意
见:

       一、关于拟投资设立芯片电感项目子公司曁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投资事项有利于进一步夯实公司芯片电感第二
增长曲线,是落实公司“四五发展规划”战略布局的重大举措,符合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利益。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事项。

       二、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的独
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和限制性股票授
予价格及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相关激励计划
的规定。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
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及数量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进行调整。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伊志宏                      李音                      谢春晓




                                                时间:2023 年 6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