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12 证券简称:易天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7 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 议案》,决定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相关内容详见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19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5 月 19 日(星期五)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 年 5 月 19 日(星期五)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 年 5 月 19 日(星 期五)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3、会议地点:中山市板芙镇智能路 2 号,中山市易天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高军鹏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包括出席现场会议、通过网络投 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共计 16 名,代表股份 81,327,8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58.1657%。 其中: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12 名,代表股份 81,302,7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147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4 名,代表股份 25,1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本公告中小股东是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且非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3,675,900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2.629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3,650,800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2.611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25,1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180%。 3、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广东信 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 律意见书。 三、会议表决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1,303,7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04%;反对 6,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0%;弃权 17,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216%。 2、 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1,303,7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04%;反对 6,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0%;弃权 17,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216%。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该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1,303,7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04%;反对 6,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0%;弃权 17,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216%。 4、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该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1,303,7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04%;反对 24,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9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该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1,303,7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04%;反对 24,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9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651,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3444%;反对 24,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556%;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 议案》 关联股东柴明华、高军鹏、胡靖林、深圳市易天恒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康宏刚、陈飞、徐来、万晓峰、刘权、陈会东、李嘉颖合计持有股份数 77,651,940 股,均回避表决。上述股东所持股份不计入此项议案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该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651,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444%;反对 24,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 股份的 0.655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651,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444%;反对 24,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655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1,303,7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04%;反对 6,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0%;弃权 17,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21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651,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3444%;反对 6,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768%; 弃权 17,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4788%。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 2023 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该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1,321,3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20%;反对 6,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信达律师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 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深圳市易 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9 日